• 40阅读
  • 0回复

说说农民的“负担”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1-08-27
第2版()
专栏:农村漫谈

说说农民的“负担”
东方舟
有一个生产队,十二户人家,过去“坐的一条船,心散乱打桨”,去年人们搞起包干到户。可是,包干后不久,其中九户人家又串连邀伙,开展临时性的协作活动,只撇下正、副队长和会计三家,人们称他们是“多年多吃多占的当家人”。
这件事值得农村一些同志好好想一想。在有些生产队里,社员对有些干部利用职权侵占群众的劳动果实,早已有意见。但是,这些干部“治”得住群众,群众管不了他们。但不劳而获、少劳多占,毕竟不得人心。上述生产队,九户社员邀伙协作,把三户干部撇开,实际上是农民群众行使民主权利,自行抵制不正之风。过去多吃多占直到如今仍然不改的人,难免不遇到这种暂时被撇开的情况。群众一时这样作,应该是为了帮助这些干部改掉前非,以便更好地携手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
当然,对“负担”要做具体分析。不能把给予生产队干部必要的补贴,也叫做“多吃多占”。许多生产队干部,一年到头,风里来雨里去,操心出力,贡献比一般社员多,根据多劳多得的原则,给这些干部适当的补贴,不能同“多吃多占”划等号。如果说这是负担,应该说是一种合理的负担。至于一个生产队长究竟给多少补贴才好,那要经过社员民主评议,也可划出几道杠杠来。
农民的不合理负担,还有来自其他方面的,都该改革。这些问题的改革势在必行,当然要作得合理和稳妥。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