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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沂县水泥厂粗制滥造后果严重 江苏省建材局责令该厂停产整顿,赔偿用户损失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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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1-08-28
第2版()
专栏:

新沂县水泥厂粗制滥造后果严重
江苏省建材局责令该厂停产整顿,赔偿用户损失
编者按:江苏省建材局对新沂县水泥厂发生的严重质量事故,进行了严肃处理,是完全必要的。产品质量是大事。如果消耗了大量原材料和燃料,生产的是废品或不合用的产品,这是最大的浪费。水泥质量关系基本建设的百年大计,关系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更不容粗制滥造。
本报讯 江苏省新沂县水泥厂管理混乱,忽视质量,生产大量废品供应用户。省建材局对此进行了认真检查和严肃处理。
新沂县水泥厂近两年窑、磨主机年产能力从2.5万吨提高到8万吨,是全省中等规模的立窑厂。但该厂在生产中忽视质量,粗制滥造,产品质量太差。今年4月,两家用户提出水泥标号不够,安定性不良,已造成工程质量事故,要求赔偿损失。
江苏省建材局立即派技术干部到现场取样复检,结果:游离石灰11.84%(应小于3%),安定性试饼崩溃,试块养护在水中全部散失,不能进行强度检验,细度也超过规定标准。国家标准规定,出厂水泥品质指标中有一项不符合国家标准即为废品,这个厂出厂水泥竟有3个品质指标不符合国家标准。1月至4月10日出售的1.08万吨水泥全部是废品,当即通知用户停止使用。
经调查了解,该厂所以发生如此严重的质量事故,主要是多年来厂领导干部陶醉于生产能力增长较快,一直不重视质量,上级几次检查,他们采取敷衍搪塞态度,对批评置若罔闻。企业管理十分混乱,全厂基本处于无章可循的状况,原料、燃料不计量,消耗无定额,出厂水泥基本上是“五无”:无检验原始记录,无水泥编号,无出厂水泥留样,无出厂水泥通知单,无出厂水泥检验报告或化验单。去年10月份实行计件工资制,厂部对车间只实行定量定额计件,没有质量、消耗等指标定额,政治思想工作又跟不上,工人拚命追求产量,使水泥质量无法控制。
省建材局对这次质量事故做了如下处理:
一、今年已售出的1.08万吨水泥属于废品,不得计算产量、产值,从计划统计中扣除。向用户道歉,并负责退、换、赔。对水泥质量造成的工程质量事故,也要合理赔偿损失。
二、责令该厂停产整顿,限期改变面貌。必须做到:健全各级领导班子,建立有力的生产指挥系统和各种责任制;在加强思想建设的同时抓好职工技术培训,使岗位工人都能做到应知应会,独立操作;认真总结经验教训,领导干部要向全体职工做深刻检讨,发动大家揭矛盾,查原因,订措施,进行质量第一的思想教育,确保今后出厂水泥百分之百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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