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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市市人民政府资助民办托幼事业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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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1-08-30
第3版()
专栏:为了下一代

沙市市人民政府
资助民办托幼事业
湖北沙市民办托儿所、幼儿园已发展到十多家,约占全市总数的百分之十。它们办在街道里弄,制度灵活,入托方便,很受群众欢迎。但都不同程度地存在着经费不足、园舍狭窄、师资缺乏等问题,其中经费困难尤为突出。沙市市政府及有关部门为扩大民办托幼事业的经费来源开辟了两条渠道:一是将每年国家财政拨付的托幼事业费的百分之七十用于民办;二是作出决定在不增加职工负担的前提下,民办幼儿园(所)向在托儿童家长所在单位按每人每月五元收取管理费,由所在单位在职工福利费中按月拨付。从而使民办托幼单位在经济上有了活力,不少民办幼儿园、托儿所新建了园舍、修起了围墙、添置了教具和娱乐设施。
李洪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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