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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清县二轻局偷漏税问题未处理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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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1-08-30
第5版()
专栏:批评以后

编者按:读者多次向我们建议:登了批评和建议之后,要有下文,有结果。这个建议很对。我们将有重点地选择一些事件和问题连续报道,希望广大读者积极配合,踊跃投寄“批评以后”、“建议之后”一类的信。
乐清县二轻局偷漏税问题未处理
2月15日,本报第一版发表读者来信,揭露浙江省乐清县二轻局所属八个单位偷税漏税的情况,同时发表了温州地区财政局、纪委、本报记者的联合调查汇报,证实了这件事。时隔半年,这件事怎样处理了呢?最近,记者又去浙江采访,了解到来信和调查汇报发表后,省委领导曾及时批示,责成省、地有关部门组成调查组调查。2月下旬,省财政厅、温州地委纪委、地区财政局再次组成调查组赴乐清调查。共花了两个月时间,查出二轻系统八个单位偷漏税款一百二十九万二千多元,比第一次发表的《调查汇报》还多近23万元。可是,县里认为县里的计算方法和省、地调查组不同,得出的数字不一样,虽然对这些单位偷漏税款这个基本情况没有异议,但问题一直没能处理。到目前为止,还有55.7万元税款没有补交,对有关人员也没有作任何处理。
本报记者 林宗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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