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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栲胶厂领导干部在事实面前拒不认错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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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正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1-08-30
第5版()
专栏:批评以后

温州栲胶厂领导干部在事实面前拒不认错
去年4月25日,本报刊登了温州栲胶厂孔弼写的《这样的“报废”是不应该的》来信;今年2月,孔弼又写来第二封信。我们将这封来信清样寄给温州市委征求意见,过了许久,不见寄回清样,我们又拍电报催询。温州市委办公室回电说:“对此事有分歧,市纪委着手复查,来信暂不见报为妥,待查处后再告详情。”回电后三个月不见来函答复。6月初,记者特为此去温州调查,得知温州市委接到清样后,组织了市纪委、工办、财办、信访办联合调查组进行了调查。
从1975年至1977年,温州栲胶厂三次报告上级主管部门,要求报废1,400多吨杨梅树皮。报告中说:“由于原料数量太多,有的无法翻仓处理,现在霉烂变质不堪,根本没有利用价值。即使投产,生产出成品也是等外品。”究竟这批杨梅树皮是否有利用价值呢?今年1月份的生产回答了这个问题。1月份该厂将已作报废处理留下的300多吨杨梅树皮,制成了30多吨栲胶,分别被温州皮革厂、平阳制革厂购去。记者征求了温州皮革厂的意见,他们认为这批产品虽然不是优质品,但是可以用。
在事实面前,该厂负责同志至今还以当时缺煤停产、产品销路不畅等客观原因,向记者解释这批杨梅树皮没有利用价值,报废是对的。
对于该厂报废这批原料的错误行为,工人纷纷写信向上级反映。可是该厂领导为此指责提意见的职工,说什么某某人因工资评不上对领导有意见;某某人有政治历史问题;这是陷害干部、打击干部等等。对上级来调查抱应付、不耐烦的态度,说什么:“你们无事干了,查了又查。”去年报纸批评后,他们急急忙忙组织人搜集资料,写了长篇材料,准备辩驳。
市委联合调查组认为,这个厂当时报废这批原料有客观原因,但以无利用价值为理由而报废是不对的。
本报记者 林宗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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