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63阅读
  • 0回复

两种“新星” 不同待遇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1-09-02
第4版()
专栏:今日谈

两种“新星” 不同待遇
近几年,文艺界涌现了一批“新星”,引起广泛的注意。报刊加以报道,满足读者要求,推动文艺事业的繁荣,无疑是必要的。
但到后来,这种宣传似乎超出了应有的限度。有些报刊,电影“新星”、音乐“新星”、舞蹈“新星”……覆盖了过多的版面,有的宣传还出现某些不健康的倾向,不仅使人渐生反感,而且使老一辈文艺家和“新星”本人产生了忧虑。
与之形成鲜明对比的,是文艺界以外广大战线上的先进青年典型。有关他们的宣传,远不如对文艺“新星”的宣传有力。不少同志为此鸣不平,指出:他们也是“新星”,理应得到宣传。此言有理。事实上,各条战线“新星”的贡献和作用,比之文艺“新星”毫不逊色。他们代表着绝大多数青年,宣传他们有着更普遍的意义。然而遗憾,近几年有些报刊对各行各业的“新星”,实在宣传得不突出,叫得不响亮。这种过度的“冷”,与文艺“新星”遇到的过度的“热”,不能说是正常的。
我们常讲,对青年要加以积极正确的引导。典型宣传是正确引导、扶正压邪的一个重要方法。从两种
“新星”受到不同待遇来看,我们的典型宣传,我们的引导工作,有没有应该改进的地方呢?
杨柳榭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