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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一些吧!短篇小说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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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1-09-02
第5版()
专栏:文艺随笔

短一些吧!短篇小说
郑汶
我们的短篇小说,有向长发展的趋势。现在文艺刊物上发表的短篇,5,000字以下的很少见,一般是近万言,万余言,多则两、三万言。我翻阅最近的《小说选刊》和《小说月报》:八月号的《小说选刊》共选登十个短篇,最长的16,900多字,最短的5,600多字,平均字数在11,000字以上。同月的《小说月报》共刊出8个短篇,一个中篇,短篇最长的23,500余字,最短的7,000余字。鲁迅的短篇小说,一般只有三五千字,《孔乙己》2,000多字,最短的《一件小事》不过1,200字。契诃夫的短篇翻译过来一般也只有几千字,《小公务员的死》2,000多字,《变色龙》3,000多字。比起契诃夫和鲁迅,我们的短篇小说堪称是“重量级”的。
我无意在这里提倡“字数决定论”,小说的思想艺术成就主要不决定于篇幅。短未必一定就出色,长未必一定就不好。但我总觉得短篇小说还是要尽可能写得短一些。一来人们多在空隙的时间里看短篇,太长了,往往没有时间卒读;二来短篇尤其应当讲究精练,篇幅长往往和不够精练有关系。
人们很欣赏何士光同志的《乡场上》。这篇小说有许多优点,短也是它的优点之一。6,000多字,集中写一个场面,紧凑、洗炼,一气呵成,没有什么“多余的话”。我想,如果换一位作者,很可能就要拉长一点。比如说,在故事展开之前,先介绍一番冯幺爸这个人物的身世经历,或是描绘一番梨花屯的风土人情,等等。而这篇小说开门见山,一开始就进入矛盾冲突。它单薄么?平淡么?一点也不单薄,一点也不平淡。作者紧紧扣住农村中那场意味深长的纠纷的进展,把当事人、仲裁人、证明人、听众的思想感情状态都作了唯肖唯妙的描绘。着墨不多,却入木三分。欣赏这样的小说,所付出的时间甚少,所得到的收获甚多,实在是很划得来的。
我很喜欢陈世旭同志的《小镇上的将军》,他的《吝啬鬼》也写得很出色。前些时候读了他的新作《歌唱吧!桦树林》,立意很新颖,感到不足的是不如过去的作品那么洗炼。特别是小说的第二部分,拖得相当长,精采的内容反而被冲淡了。这一段写连长上路接两位来连队探亲的家属,一路上且走且看且想,共花了7,000字。先是写路上的景物,就花了一两千字,使人感到作者使用笔墨,实在太慷慨了。这篇小说的内容并不复杂,如果认真锤炼一下,我以为,可以删去一半以至一大半,从一万多字压成几千字。
人们把艺术典型比作“滴水见太阳”。短篇小说更应当是“滴水见太阳”。它要求用很少的生活素材,表现出很丰富的生活内涵,以小见大,以少胜多。这就要靠选材的精粹,语言的洗炼,结构的精巧。欧阳修写《醉翁亭记》越改越精练。原稿开头是“滁州四面有山……”,共几十个字,最后改定,只有“环滁皆山也”五个字。这件事被传为文坛的美谈,朱熹称赞说:“欧文公亦是多次修改到妙处”。看来,短,也是一种功夫。
鲁迅说:写小说要竭力将可有可无的字,句,段删去,毫不可惜。宁可将可作小说的材料缩成速写,决不可将速写材料拉成小说。我们现在的情况似乎是:“缩”的风气不浓,“拉”的劲头有余,把短篇的材料拉成中篇、准中篇,或者拉成“重量级”短篇、超级短篇。
短一些吧!短篇小说。要凝练,要浓缩,不要拉长再拉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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