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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万元和幸福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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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1-09-04
第1版()
专栏:今日谈

十万元和幸福观
前些日子,听到人们谈论北京乐家三兄妹将十万元遗产捐助某学校作奖学金基金的事。近日,又闻苏州的青年女工杜芸芸将十万元遗产献给国家。继承遗产,是合理合法的事情。我们并不提倡都向国家献出遗产。但透过这两笔十万元遗产,我们却看到了他们炽热的爱国心,高尚的幸福观。
幸福不是伸手可摘的果子,是为理想而献身的高尚志趣。正如杜芸芸说的:“对我个人来说,这笔遗产确实一辈子也用不完,但是过这种生活没有意义,它不能给我带来真正的幸福”。她所追求的幸福,是自己过淡泊的生活,为国家多作贡献。
建设现代化的社会主义强国,需要物质财富,也需要精神文明,有人认为经济搞好了,精神自然会好的。不然。经济建设和精神文明互相联系,互相促进,但物质财富不能代替精神文明,富裕生活不等于幸福生活。幸福属于用劳动创造新生活的人。有些青年人抱怨祖国不富裕,以至消极沉沦,陷入歧途。面对杜芸芸等的事迹,扪心自问你为祖国的建设淌了多少汗,出了多少力?
鲁迅曾说:“巨大的建筑,总是一木一石垒起来的,我们何况做这一木一石呢!”象杜芸芸等那样,把自己的幸福和祖国的富强紧紧连在一起,决心用自己的劳动为振兴中华添砖增瓦的人,才会领略到幸福的真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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