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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国营商业、服务业通过试点进行改革 因店制宜推广责任制改变经营面貌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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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1-09-05
第1版()
专栏:

甘肃省国营商业、服务业通过试点进行改革
因店制宜推广责任制改变经营面貌
本报讯 记者顾雷、甘肃日报记者孙民报道:甘肃省国营商业、服务业在经营改革中,因店制宜地推广责任制的经验。现在,以包字为核心的10种形式的经营责任制,已在776个企业中推广,占全省商业、服务业网点的18%。
这种改革经历了由县城到省城、由小店组到大企业、由简单到复杂的发展过程,先后在各地进行了多种类型的试点。在试点中,按照省人民政府的要求,注意了坚持社会主义经营方针,不搞歪门邪道;坚持用记账对比的办法,用经济吸引的办法,不搞行政命令;坚持因店制宜,不搞“一刀切”。在试点的基础上,逐步形成了适合不同行业的大、中、小企业的10种形式的经营责任制。多种形式的责任制都是为了保证国家、企业、职工的收入随着经营的好坏而水涨船高或水落船低。合同规定的各项经济指标,是在平等互利、民主协商的基础上,根据企业所在地段、经营品种、设备条件和历史经营水平制定的,比较积极合理。合同中明确规定了国家与企业、企业与个人双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使企业有了计划管理权、商品经营权、资金使用权、物价管理权、人员奖惩权,班组和职工个人也有了具体的责任和权利,使权、责、利得到了统一。
实践证明:一旦改掉了“大锅饭”和“铁饭碗”,企业留成多少、职工收入高低由自己的经营好坏、贡献大小所决定以后,很快改变了企业的经营面貌,职工们主动想方设法提高经营效果:有的延长营业时间,增加零售、服务摊点;有些柜组直接从批发部进货,增加适销商品的花色品种;有的联系加工改制冷背呆滞商品,扩大销路,减少积压;有些旅社的服务员把家里养的花搬到店里,美化客房和环境;有的饭馆准备了扇子,供顾客消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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