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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局开办征询业务 接受公众委托探询各种情况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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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0-08-24
第6版()
专栏:

  邮局开办征询业务
接受公众委托探询各种情况
北京邮政管理局及其所属各局奉令自八月二十二日起开办“征询”业务,接受公众委托,在全国已设有邮局的地方代为征询下列各种情况:包括亲友现状、交通情况、文化及教育情况,特产品或商品情况及其他不关国家保密的简单扼要征询事项。以上情况都可委托邮局代为调查探询。
公众委托邮局征询时,须先向邮局索取征询单,依式填写,并缴纳两件挂号信资费(现为四千元)。每一征询单以填写一项征询事项为原则,至多不得超过二项。如同时征询两项问题者,须另加收一件挂号信资费。如有急要事项,征询人愿担负电报费者,也可用电报征询。
征询人委托事项必须具体,并以简单为原则,如空泛或过于复杂者,邮局可不予代办。征询人所征询的事项,如发生法律问题时,由征询人自行负责。
该局已往免费办理之查询及寻人事务,即行变更,一律按章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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