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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虾资源管理要采取紧急措施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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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1-09-08
第3版()
专栏:科技工作者对发展多种经营的建议

对虾资源管理要采取紧急措施
河北省水产局副局长、工程师 徐绍斌
我国渤海、黄海出产的对虾,繁殖力强,品味优良,在国内外市场久负盛名。由于长期忽视水域生态环境及渔业资源的管理,主要优质经济鱼类已经陆续毁灭,所余次等品种也所存无几,渤海渔区经济现在几乎靠捕捞对虾勉强支撑。如果对虾资源再遭毁灭,渔区经济将遭破产,广大渔区人民生活将何以安置?为此建议:
1、绝对禁止工农业的海水泵站直接从开放海域抽吸海水。现在每年被盐场、发电厂、海水养殖场从海中吸走的对虾苗种约在100亿尾左右,按5%的残存率推算,当年损失商品对虾1.5~2万吨左右,价值2亿美元。为此,要求有关企业及其主管部门,立即把从开放海域抽水,改为从井管(或池)抽水,建井目的是阻拦虾苗被水泵吸入,工程简单,所费不大,有关场厂均能承担,国家渔政管理部门应负起责任监督执行。
2、建设对虾人工孵化育苗场,供应苗种,禁止从海中捕捞天然虾苗进行养殖。现在沿海的对虾养殖场,由于苗种孵化培育设施不配套,或培育技术不过关,往往大量采捕海中的仔虾和已近商品规格的成虾,投放养殖水域蓄养。此种做法使虾苗伤残严重,成活率极低,是对自然资源的严重摧残。这是违背国家水产资源繁殖保护条例的,必须立即纠正。
3、禁止一切破坏对虾资源生存环境的行为。现时组织渔民挖掘沙蚕出口,严重损害对虾的饵料基础,对我国的渔业资源的繁衍生存好比“釜底抽薪”。国家渔政管理部门应该立即制止这种极端错误的行为。对虾在产卵、孵化及仔虾发育成长阶段,均分布在河口附近盐度较低的浅海,在此期间,应绝对禁止向河口排放工业污水。
4、严格防止过度捕捞,切实保持对虾资源的合理残存量。据黄骅县统计, 1981年亲虾(母本虾)数量比1979年下降80%。同期,据河北水产研究所调查,海上虾卵及对虾幼体的数量也减少近80%,成为历史最低年景。自然环境、渔业环境、特别是国际共同开发的渔业水域,如何保存必要的残存资源量,是一个较为复杂的问题,有待专题考察研究。但在研究决策之前,在虾群集中的渤海黄海水域,任由人们无限度的竞相抢夺资源,则是很危险的。呼吁有关部门共同研究制定出合理的政策。
5、开展增殖对虾资源的工程技术及生物群落结构改造研究工作,为增殖对虾资源提供科学理论指导和有效的技术手段。当前首先要针对对虾生活史中死亡率最高阶段的各项限制因素,研究克服的生物手段和工程技术手段。建议科学院海洋研究所、国家水产总局黄海水产研究所及渤海沿岸省市的有关科研单位,在统一研究计划下,分工协作,共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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