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争取社会治安根本好转的一项重要工作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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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1-09-10
第1版()
专栏:

争取社会治安根本好转的一项重要工作
本报评论员
争取社会治安根本好转,必须实行综合治理的方针。劳动改造罪犯的工作是综合治理的一个重要方面。把罪犯改造成为新人、好人、有用的人,就会促进社会安定。
三十年来,劳改工作取得很大的成绩,受到广大群众的支持和称赞,从一个侧面体现了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十年内乱期间,劳改工作遭到严重破坏。但是,广大劳改工作干部坚守岗位,克尽职责,完成了党和国家交给的光荣任务。粉碎“四人帮”后,特别是三中全会以来,各地劳改机关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和有关部门的配合下,拨乱反正,大力整顿,逐步恢复优良传统和作风,取得了可喜的成绩。广大劳改工作干部工作和生活在比较艰苦的环境里,经受了艰苦的锻炼和严峻的考验,他们是无名英雄,应当受到全党和全社会的尊重。
违法犯罪现象,不是短时期内就能够消除的。劳动改造罪犯的工作只能加强,不能削弱。当前劳改工作的主要任务是:在党和政府领导下,继续坚持“改造第一、生产第二”的方针,改进监管工作,加强政治思想和文化技术教育,提高改造质量,调整和发展劳改生产,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为维护社会治安,保卫四化建设作出新的贡献。
目前,改造对象已经发生了根本的变化。劳改对象大多是刑事犯罪分子,大部分是青少年。他们中的大多数是在十年内乱中长大的,深受林彪、“四人帮”的毒害和资产阶级腐朽思想的影响。他们既是害人者,又是受害者。他们既有很大的盲动性、破坏性的一面,又有可塑性强、比较容易教育挽救的一面。针对这些情况,劳改机关对被改造的罪犯必须严格加以管理,通过组织他们劳动加强改造。对绝大部分服从管理的青少年犯,要象父母对待患了传染病的孩子、医生对待病人、教师对待学生那样,做耐心细致的教育、感化、挽救工作;关心他们的生活,组织他们学政治、学技术、学文化,逐步为他们创造良好的改造条件,促进思想改造。同时,对于在监里进行反改造活动的分子,要坚决打击。
劳改工作的好坏,改造质量的高低,直接影响社会治安。政法工作只抓侦察、破案,不抓劳改是不行的。劳改工作做好了,整顿社会治安的成绩就能巩固,反之,就会形成恶性循环。劳改部门的全体干警,要认清自己肩负的重大责任,克服困难,下决心把这项工作做得更好。
各级党委和各地公安机关要加强对劳改工作的领导,把劳改部门的领导班子调整、整顿好,逐步充实劳改工作干部队伍,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当前,要认真组织广大劳改工作干部继续学习好、贯彻好六中全会的精神,克服涣散软弱状态,进一步肃清左的影响,振奋精神,努力工作,为争取社会治安情况的根本好转做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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