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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评奖科技成果中值得注意的争论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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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1-09-10
第4版()
专栏:记者来信

在评奖科技成果中值得注意的争论
最近,浙江省奖励优秀科技成果时,围绕防虫磷应用技术研究成果应不应该授奖的问题,引起了一场值得注意的争论。
防虫磷是用原有农药马拉硫磷,经过提纯、脱臭,制成的一种储粮害虫防护剂。这种药剂对防治粮库中的害虫有良好效果。经过鉴定,农业部和粮食部联合发出通知,要求在全国各地储粮和种子保藏中,推广应用这项科学技术成果。
对于这样一项解决实际问题,经济效益比较好的研究成果,浙江省科委和有关领导部门认为,应该授予优秀科学技术成果奖。但是,有些同志却不同意。他们认为,马拉硫磷是一种现成的农药,这项研究只不过是在提纯和防治储粮害虫的效果及施用方法等方面做了一些改进,属于常规技术,不能授奖。
经过争论,更多的同志认为,防虫磷虽然不是一种新研制的药剂,但是,它同研制一种新药剂比较起来,花费的投资少,时间短,见效快,而且经济效果比较显著。它虽然不是发明创造,但应算一项研究成果,奖励是应该的。因此,最后同意给予奖励。
类似的争论,也存在于浙江省今年奖励的绝大部分属于应用技术研究方面的成果中。究其原因,一是因为分不清科学发明同一般科技成果的区别,往往用科学发明的标准来衡量一般科技成果;二是由于一些同志重开拓性的基础研究,轻视应用性的技术研究。比如,高效低毒农药氧化乐果生产工艺的研究解决了国内十年来未曾解决的难题,使这种短缺农药的生产总收率从35%提高到45%以上,为我国大规模发展氧化乐果的生产提供了比较完整系统的资料。但是,有一些同志以不是发明首创为理由,不赞成给予奖励。经过争论,这项成果得了二等奖。
浙江省科委的同志认为,这些争论看来似乎解决了,但产生这些争论的原因却不能忽视,它涉及我们评定科技成果的标准,科技成果的奖励政策,以及如何引导广大科技人员贯彻科学技术为发展国民经济服务的方针等重大原则问题。
长期以来,我们往往着眼于科学技术本身的发展,在评定和奖励科技成果时,偏重于某项成果的科学水平,而对其推广应用价值和带来的经济效益则比较忽视。在我们这样经济和科学技术都比较落后的国家里,工农业和其他各方面生产中都有大量应用技术问题迫切需要解决,如果我们不是主要根据发展国民经济的需要来评定和奖励科技成果,就会把广大科技人员的注意力引导到单纯追求脱离生产实际,不问推广应用和经济效益的错误方向上去。
事实上,在一些科技人员中,已经出现了盲目追求科研水平,忽视为工农业生产服务,不讲究经济效益的苗头。因此,我们在制定科技工作的各项政策、措施,包括对科技成果的奖励政策时,都必须贯彻科学技术为发展国民经济服务这一根本方针,只有这样,才能使科学技术的作用切实发挥出来。
本报记者 周祖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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