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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扬党的优良作风,模范执行《准则》 沈阳部队纪委表扬二十名师以上干部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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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正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1-09-14
第4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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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扬党的优良作风,模范执行《准则》
沈阳部队纪委表扬二十名师以上干部
新华社沈阳9月13日电 人民解放军沈阳部队党委纪委最近通报表扬了20名模范贯彻《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的师以上领导干部,号召所属部队共产党员向他们学习,努力恢复和发扬党的优良作风。
这20名受表扬的师以上领导干部是在群众性评选优秀党员的基础上,经过各级党委推荐产生的。他们在贯彻《准则》方面,不是个别条文执行得好,而是条条规定都努力照办;不是一般地遵守,而是模范地执行;不是一时做到,而是长期坚持,尤其在群众中影响大的问题上做得好。他们不利用职权为子女亲属谋私利。这20位领导干部的子女许多都是普通的工人、战士、教师、职员,有的还在集体企业里工作。某部副司令员刘兆的一个女儿,在部队一直当战士。去年,刘兆的爱人听说女儿要退伍,便央求刘兆把女儿调到他所在的部队工作,或“通融”一下,设法继续留在部队。刘兆不但没有这样做,还告诉女儿所在的军务部门,一定要按规定办理。结果刘兆的女儿被批准退伍了。吉林省军区顾问组长孙寅东,原来是军区管干部工作的副政委。他的子女都在外地工作。有的老同志看到他和老伴无人照顾,主动提出要把他的子女调到他身边来。孙寅东没有同意这样做,而是鼓励子女安心在外地工作。他的一个女儿结婚没房子住,有人劝他跟女儿所在单位说说,请他们照顾一下。他却说,现在住房很紧张,干部子女为什么要特殊,他始终没找这个“后门”。
这些师以上干部生活上不搞特殊化。他们当中许多同志都坚持上下班不坐小汽车,和普通干部一样乘大车、骑自行车,甚至步行。他们有的多年一直身居陋室,谢绝组织为他们修房。沈阳部队某部后勤部长康明书,在一个仓库当主任时,除公家配备的营具外,一件家具也没置办。仓库里木材遍地,他一块也没动过,就连菜板也是从街上买来的。某部副参谋长袁康是一位军职干部,坚持自己排队买菜,动手种菜,每年还把自己家的蔬菜、瓜果送给警卫战士们吃。
这些师以上领导干部不畏艰苦,积极为党工作。他们有的一直住在机关办公室,公差、勤务、操练、劳动照样参加;有的长年驻守在边防、山区;有的一年有三、四个月在连队度过。不久前,某师副师长张志成带领部队进行军事演习,从始至终在第一线,出色地完成了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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