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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职权侵犯私人航业 吴家瑛撤职查办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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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0-08-26
第3版()
专栏:

  利用职权侵犯私人航业
吴家瑛撤职查办
【本报讯】天津航务局航务科长吴家瑛,系解放后的留用人员,思想落后,严重存在着国民党时代的恶劣作风。天津市军管会及中央交通部批准发还上海私营大公轮船公司之大公轮时,吴家瑛瞒上欺下,假公济私,滥用职权,侵犯私人营业。事实经过如下:大公轮(总计一七○吨)原被国民党匪军劫扣,于一九四九年东北解放后开至塘沽,由水上公安局代管。原船主赵文钦请求发还。经天津航务局请示天津市军管会及中央交通部,于一九五○年批准发还原主。在赵文钦办理领船手续的过程中,吴家瑛曾代赵找大华企业行出具担保,并代办其他手续,因而取得赵的信赖。赵即遇事托吴,而吴便事事包揽。赵于二月去上海前,托吴代找船长,照顾修船事宜,并嘱其副理安茅良遇事与吴商量。吴即乘机揽权,安插亲友,介绍车开文管账,田春城(车之内弟)管伙食,刘凤鸣当大副,办公地点亦设在车家。起初吴遇事尚与安先谈后办,后来则先做后谈,最后便自己作主,不再找安。赵文钦原拟雇船员十六人,当赵于五月二十五日回津时,已雇用船员二十三人之多。本来舱面船员可在开船前一星期找妥,而吴却在一个半月前即找妥,并叫他们上船。舱面用具和修船零件亦由吴代为购全。船员薪金吴亦自行拟数借发。开支发生困难时,吴即向航务局干部借款一千二百多万元。赵自上海汇来的款项与现在所欠款项,共达一亿三千万元之巨,均由吴经手账面并有一百万元的差额。自赵回津后,再三示意要吴交账,要车、田去赵处办公,但吴拒绝交账,车、田亦不去赵处办公。刘大副有事仍请示吴,使赵大为不满。赵委托航务局塘沽办事处主任钟福镜转知吴交账,而吴竟表示曾向大华企业行作保,责任重大,所以必须自当经理,并以车开文为副经理,始能交账。直到六月二十四日航务局塘沽办事处主任钟福镜向该局报告后,吴始将账交出。天津航务局发觉此事后,即于六月二十七日宣布将吴家瑛停职,令其反省,并向有关方面调查。结果证明属实,但吴反省极不坦白,天津航务局遂于七月五日经天津市人民政府批准将吴家瑛撤职,并移送天津市人民法院依法处理。
(刘森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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