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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止实行责任制后出现小商品减少、产品质量下降 北京市经委采取五条措施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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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1-09-18
第1版()
专栏:

防止实行责任制后出现小商品减少、产品质量下降
北京市经委采取五条措施
据新华社北京9月17日电 北京市经委最近采取措施,防止工交企业实行经济责任制后出现利大大干、利小小干、小商品减少、产品质量下降的倾向。
——在核定生产小商品和低利产品企业利润的包干基数和分成比例时,适当放宽指标,给予照顾。
——加强对小商品和低利产品的生产管理。各行业、企业生产的社会需要的小商品及低利产品的产量、品种不得低于1980年的实际水平,并应根据市场需要积极增产。
——利润包干分成,要结合产品质量指标和小商品及低利产品的产量、品种指标完成情况严格考核。
——在整个价格不能合理调整以前,根据不同情况,适当调整部分小商品和低利产品的出厂价和对人民生活影响不大的产品(如洗衣板等)零售价;对部分小商品和低利产品减免税收,或调整企业之间的利润分配比例,逐步贯彻执行优质优价政策,优质产品的售价应高于一般产品。
——各工业局和总公司对于一贯重视产品质量、生产小商品或低利产品积极努力,成绩显著的企业,要予以表扬,并给予适当的奖励和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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