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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光在全国施工企业政治工作会议上讲话强调 实行责任制要研究解决具体政策问题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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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1-09-18
第4版()
专栏:

韩光在全国施工企业政治工作会议上讲话强调
实行责任制要研究解决具体政策问题
据新华社石家庄9月17日电 近两年来,全国不少施工企业实行各种形式的经济责任制,较好地处理了国家和施工企业之间、施工企业和建设单位之间、企业和职工之间的关系,体现了经济责任、经济效果、经济利益一致的原则,做到了国家多收、企业多留、个人多得,对调动施工企业和职工的积极性,改善经营管理,提高劳动生产率起了重要作用。这是国家基本建设委员会主任韩光今天在全国施工企业政治工作会议上作报告时说的。
这次会议于9月15日开始,在唐山市举行。会议的目的是推动全国施工企业,加强政治思想工作,实行经济责任制,搞好企业整顿和队伍建设,提高经济效果,更好地为四化建设服务。
韩光说,近两年来,施工企业实行经济责任制试点,形式很多。在处理国家和企业之间的经济关系上,大致有三种形式:一是上交利润包干。二是降低成本留成。三是亏损额包干,由国家和企业或行业共同核定亏损补贴指标,超亏不补,减亏留用。在处理施工企业与建设单位之间的经济关系上,主要有两种形式。一是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签订合同,由施工单位负责包工期、包质量、包材料消耗定额、包工程造价。二是民用建筑按平方米造价包干,一次包死,超过造价不补,节余留给企业。有些试点单位在企业内部各级之间,也逐级签订了定包合同,层层实行经济包干。对工人的劳动报酬,则实行计件工资或超定额计件工资制,克服平均主义。
韩光要求各地施工企业认真研究这些经验,因地制宜地把经济责任制在建筑工程部门推行起来。他说,实行经济责任制,除需要进一步解决一些思想认识问题以外,还必须认真研究和解决好一些具体政策问题。首先必须坚持兼顾国家、企业和职工个人利益的原则。国家多收,企业多留,个人多得,要以国家多收为前提。企业的经济利益,只能靠搞好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果取得,决不允许化大公为小公,违法乱纪,弄虚作假,高估冒算,搞歪门邪道,损害国家利益。实行利润包干的,包干基数和分成比例要订得合理,原则上利润增长要与生产增长相适应,对个人多得的部分,只要定额合理,是真功夫,就应予以支持。当然也要瞻前顾后,照顾左邻右舍。搞经济责任制,必须有平均先进的劳动定额,严格执行国家颁布的定额,保证工程质量,降低成本。推行时,要因地制宜,积极稳妥,不能一哄而起,不搞“一刀切”,即使在一个企业,也不一定只搞一个模式。对现有的各种形式,也不要认为都是定型化的,要在实践中继续探索,使之不断完善。推行经济责任制,还要同改革现行的管理制度结合起来,现行的管理制度中有许多规定同实行经济责任制不相适应。各级领导机关和施工企业,要共同努力,在推行经济责任制的过程中,发现问题,根据需要进行改革,不能等待改革好了以后再来推行经济责任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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