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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锦明忆鲁迅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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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正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1-09-19
第5版()
专栏:

黎锦明忆鲁迅
康咏秋 刘春贤
1935年,鲁迅在《中国新文学大系·小说二集序》一文中,称一位年轻人为“湘中作家”,赞扬他的作品“蓬勃着楚人的敏感和热情”。这位当年才华横溢的青年人便是黎锦明,现在年纪已七十六岁,住在他的故乡——湖南省湘潭县晓霞乡(即今石潭坝公社)。
1925年秋,黎锦明在北京师范大学学习,在鲁迅的影响下,他开始给《晨报》副刊和《京报》副刊、《小说月报》写稿。1926年夏秋,他去广东海丰中学任教。1927年寒假期间,黎锦明曾四次拜访当时在广州的鲁迅,其中谈得最多的是海丰的农民运动。鲁迅听了,很高兴,说这是从来未听到过的新事情。每次会见总要黎锦明讲详细一些,充分表现了鲁迅先生对中国农民问题的关注。
“四·一五”广州政变后,因战事骚扰,海丰中学停办,黎锦明只得于6月份乘海轮经香港来到上海。
到上海后,生活没有着落。当时任开明书店编辑的叶圣陶就重版了他创作的《烈火集》。这本集子的作品大多表现了对旧社会、旧制度、旧人物以及当时的恋爱风习的微愠不满和些微讽刺,颇得文艺界的注意。鲁迅在《中国新文学大系·小说二集序》一文中予以肯定。但它却遭到国民党文化检查机关的扼杀。《烈火集》重版后,黎锦明嘱托书店给当时尚在广州的鲁迅寄赠一本,后怕收不到,他亲自又给鲁迅寄了一本。果然,两本书鲁迅都没有收到,被国民党当局没收了。为什么会被没收的呢?鲁迅在《扣丝杂感》一文中幽默、尖锐地讽刺道:
“那时只要一个‘俄’字,已够惊心动魄,自然无暇顾及时代和内容”,而《烈火》却“因为火色既‘赤’,而况又‘烈’乎,当然通不过的”。“两个月前罢,看见报上记着某邮局因为扣下的刊物太多,无处存放了,一律焚毁。我那时实在感到心痛,仿佛内中很有几本是我的东西似的。呜呼哀哉!我的《烈火集》啊!”黎锦明当时读到这篇文章时,他为鲁迅对青年作者的爱护和支持,不禁激动得热泪盈眶了。
在那黑暗的年代里,鲁迅甘担风险,对进步青年的文学活动总是予以大力支持和扶植,对他们一些有棱角的作品,即使估计会触犯当权者,也是该发表的发表,该推荐的推荐,从不怕连累。黎锦明到上海后,以海丰农民运动为题材创作了中篇小说《尘影》。书店老板不同意出版。经叶圣陶送给鲁迅一阅。鲁迅看了这篇小说后,不顾个人安危,立即写了《〈尘影〉题辞》,对作品的思想内容予以充分肯定。
鲁迅非常珍惜作者的劳动,青年人的作品只要有一线希望发表,他总是想方设法为稿子寻找出路。1928年6月,鲁迅与郁达夫合编《奔流》月刊,约黎锦明写稿。黎锦明第一次就写了小说《命运》,这篇作品写的是一辆摩托车撞死穷苦老百姓的悲剧,表现了对哭诉无门的穷人的同情。稿子寄出不久,就得到鲁迅的回信。信里指出哪些地方好,哪些地方需要改,建议怎样改,并且一一画上记号。鲁迅还以商量的口气说,究竟如何改,还是自己拿出决断吧!在编辑工作中,尽管十分繁忙,但是鲁迅总是尽量做到来稿随时处理,做到不积压。作品刊出后,他又写信给黎锦明,问清原稿是否要退还?告诉他稿费是多少,是寄去还是自己去取等具体问题。黎锦明还写过一篇一万字的小说《千里李兰亭》。此稿先由友人代寄鲁迅先生主编的《奔流》,鲁迅读了作品,嫌平淡一些,同时篇幅又长,无法刊登,就转寄《北新月刊》。这个刊物的主编也嫌作品长,没有刊用。最后,还是由鲁迅建议作者编入一本创作集里。
在评论作品时,鲁迅是十分重视文学的社会效果的。黎锦明曾经给鲁迅先生寄过他的一本《破垒集》,鲁迅看了后,由衷地为黎锦明的进步而高兴。他把《破垒集》里的篇章与黎锦明1926年前的《烈火集》里的作品作了一些比较后指出,黎锦明过去的作品不乏人生意义,但对人生还保持着一种客观主义的态度,思想意义不够大,而“在此后的《破垒集》中,的确很换了些披挂,有含讥的轻妙的小品”。鲁迅还赞扬其中的某些作品“瑰奇”、“警拔”、有战斗力,充满着乐观主义的精神,作品往往“却又不失望收场,有声有色,总能使读者欣然终卷。”黎锦明在创作道路上,得到鲁迅先生多少鼓励和帮助啊。他每当拿着经过鲁迅过目的小说时,心情总是久久不能平静。这些作品浸透着先生多少宝贵心血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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