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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战胜了“情”——赞丝弦戏《花烛恨》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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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1-09-19
第8版()
专栏:剧评

“法”战胜了“情”
——赞丝弦戏《花烛恨》
林心
最近,石家庄市丝弦剧团,来北京演出的古装故事剧《花烛恨》,是他们自己创作的一出新戏,由于保持和发扬了丝弦剧种独特的艺术风格,使人感到很象一出结构严谨的传统戏,又具有新编戏鲜明的时代感。特别是该剧通过对王大人内心中“情”与“法”的斗争和最后“法”战胜“情”的表现,使观众深受启发,获得教益。
在二十四年前,这个剧团曾来北京演出过《空印盒》,博得观众好评,并拍成电影。周恩来、朱德、邓小平等中央领导同志,观看了《空印盒》的演出,还接见了全团演职员。周总理还为该团题词:“发扬地方戏曲富有人民性和创造性的特长,保持地方戏曲的艰苦朴素和集体合作的作风,加强学习,努力工作,好好地为广大人民服务。”这次演出的实践,说明他们是坚持按照周总理的希望去做的。
《花烛恨》是写王大人之子王怀——一个纨袴子弟不听其父的约法,在沈玉和刘春兰新婚之时,毒死沈玉,企图霸占刘春兰,花烛之夜,酒醉坠井身亡。王怀的舅父吴知府,为报私仇,诬刘春兰诈财骗婚害死王怀,将春兰定为死罪。春兰之嫂张氏冒死拦轿喊冤,不想轿中却是王怀之父,八府巡按王大人。王大人因独子丧命而震惊,听到吴知府的陈述,又见到篇篇证词和春兰的画供,心如火燃,完全沉溺于骨肉情中,喝令将刘春兰“立斩灵前”。可是,春兰一声冤枉,并斥王大人“官报私仇”,使这位八府巡按醒悟,决定重理此案。此时,在他脑际,展开“情”与“法”的斗争。演员通过极富激情的表演,加之技巧的运用和有力的唱段,把这一斗争充分反映出来。若秉公而断,则儿子定为罪犯,内弟轻者罢官,自己也要承受教子不严的谴责;若维持原判,则是徇私枉法。在这一抉择时刻的表演,使人感到王大人是一个有血有肉、真实可信的艺术形象。经三审六问,终于查清全部案情,原来春兰的画供也是几个冤字,真相大白,王大人尽管为老来丧子肝肠寸断,终于秉公而断,“违法者按律令决不宽容”,并亲自为刘春兰摘去锁链,到此完成了“法”战胜“情”的思想飞跃,也使故事的发展有了一个观众满意的结局。
王大人经过内心斗争,“法”最终战胜“情”,在观众心中引起强烈共鸣。《花烛恨》确实继承了丝弦戏的特长,成为一出具有深刻的现实意义和独特艺术风格的新戏,使人感到耳目为之一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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