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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通知切实重视经济立法工作 用经济法规指导和管理经济工作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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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1-09-20
第1版()
专栏:

国务院通知切实重视经济立法工作
用经济法规指导和管理经济工作
新华社北京9月19日电 国务院最近发出通知,要求各有关部门切实重视经济立法工作。通知强调要学会运用经济法规来指导和管理经济工作,积极配合和支持司法机关做到“有法必依,违法必究”。
国务院在批转经济法规研究中心关于加强经济立法工作几点建议的通知中说,各有关部门要加强领导,建立和健全本部门的法律机构。要加强有关经济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普及这方面的知识。同时还要支持司法部门的工作。
据了解,通知中提到的经济法规研究中心,是今年7月经国务院批准建立的。它新近在给国务院的建议中谈到,近几年来,随着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的健全和加强,我国的经济立法工作也逐步开展起来,取得了较大的进展。据各个部门不完全统计,从1977年以来,已颁发了各种经济法规200多个。其中,由全国人大或人大常委会通过颁布或批准的6个,由国务院颁布或国务院批准颁布的70多个,由国务院各部门直接颁发的160多个。此外,目前国务院各部门起草的50多个经济法规,正在送审或征求意见;30多个过去颁布的法规也正在修订中。
经济法规研究中心在建议中提出,希望从领导、机构、人才培养和宣传、教育等8个方面,加强经济立法工作,以便更好地为国民经济的调整、改革服务,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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