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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解放日报》开辟讨论专栏 《对这种“捞一把”的人该怎么办?》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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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1-09-23
第3版()
专栏:报刊巡礼

上海《解放日报》开辟讨论专栏
《对这种“捞一把”的人该怎么办?》
本报讯 上海《解放日报》从8月27日起,开辟《对这种“捞一把”的人该怎么办?》的讨论专栏。讨论是从发表人民服装机修厂谈锦昌的来信开始的。
信中反映,该厂铸工车间工人葛某某,从1977年底起,长期请病假,不来上班,组织上派人家访,几次都没有见到本人。经调查,葛某某从1978年起,先后在江西萍乡上埠工业瓷厂、麻田公社瓷厂、上埠玻璃厂任职,共领取现款1万多元(包括各种补贴和出差费用)。仅在上埠工业瓷厂,1978和1979两年,他用王辉这个化名领取了工资和津贴2,640元。他在江西期间,还向有关单位索取樟木箱、铺板、圆桌和瓷器。从葛某某向这些单位报销的凭证来看,他利用各种名义几乎游遍全国各地,而且常常是飞机来去,大肆挥霍,仅在上埠工业瓷厂报销的差旅费就达6,000多元。葛某某究竟是个怎样的人呢?他自1976年进厂以来,平时不好好生产,还多次偷窃东西,并因盯梢、侮辱妇女,被公安机关关押过。就是这样一个人竟受到当地领导的赏识,被派出席全国性专业会议。不久前他还被任命为上埠玻璃厂副厂长。组织上多次找葛谈话,告诉他要停发工资,葛毫不在乎。最近,组织上再给他去信,要他回厂。可是,他在给本厂党支部的复信中声称,下定决心退职。厂领导只得向上级公司反映,要求给他以开除公职的处分,并追回公款。对此,公司感到无能为力,并在5月间向上级局汇报,上级局迟迟未作处理。于是,公司又多次向黄浦区检察机关的经济检察科和黄浦区公安机关反映,结果都没有受理。
该报就这一典型开展讨论,要求广大读者议论以下几个问题:为什么一个身体健康的人可以长期请病假?为什么一个在职的工人可以三、四年不来上班?为什么对于这样一个在上海表现不好的人,外地并不了解他的情况,却加以信任和重用?为什么查明了他在外地“捞一把”,挖社会主义墙脚,而工厂还不能处理他?这家厂的上级公司感到为难,局里又不作处理,司法部门也不受理,凡此种种说明什么呢?
讨论专栏见报后,已收到500多封读者来信。来信的地区除上海市、江苏、浙江等省市以外,还收到来自江西、河南、湖北、安徽、辽宁、黑龙江、贵州等省的读者来信。绝大多数读者认为,葛某某的问题具有普遍性,组织这个讨论很有必要。信中同时反映部分基层干部在处理这类事情中碰到的困难和他们的苦衷。希望通过讨论,进一步明确思想界限,推动有关部门对这些问题作出规定,促使有些部门改变涣散软弱状态,把这种歪风邪气刹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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