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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能“吃床腿”!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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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1-09-27
第5版()
专栏:

怎能“吃床腿”!
今年5月,省建材公司在郑州饭店开订货会议,与会代表约140人,食宿事宜委托市公司代办。市公司的某领导在会上宣扬:伙食标准为1.8元,个人交1.2元,看电影和戏不另外要钱。他们用本公司的发票代郑州饭店给代表们开报销收据,将1.5元至3元的床位开成4元,4元的开成6元。每人每天多收房费1至2.5元,用此补贴伙食和文娱费超支。人们形象地批评这种作法叫“吃床腿”。
河南教育学院夜大语文班学员
答复
来信批评属实。对多收房费,用于补贴伙食和文娱费超支,违犯财经纪律,我们负有重要责任。诚恳接受批评。
河南省建材公司
来信反映情况属实。我们诚恳地接受批评,今后坚决杜绝这种事情发生。郑州市建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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