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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各地人民法院 倾听群众呼声改进法院工作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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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0-08-28
第3版()
专栏:

  请各地人民法院
倾听群众呼声改进法院工作
编者按:我们不断地收到读者的来函和来稿,批评人民法院的工作和干部作风。有不少读者并远道跑来提意见。其中有一些案件不一定是目前人民法院处理案件的重心,但对人民生活的关系,十分密切。我们在这里发表读者意见的一部分,希望各地法院注意检查。
新乐县的三个案件编辑同志:
新乐县人民法院在处理案件中,有许多官僚主义的错误,群众很不满意。现在我告诉你们几个例子。
(一)新乐二区木村村民张洛利与张兰臣的母亲为过去的伙草棚起了纠纷,发生了打架事件。兰臣的母亲告到区,未得到适当解决,又告到县。县法院把被告张洛利传来后,书记员任瑞英不问理由即把被告扣押起来(书记员为何有这么大的权?——编者)。当天有该村周洛占来询问,任瑞英说:“洛利已偷跑回去。”并叫原告捎信回去找。洛利之子张金毛和村长田荣锁等到县询问。任瑞英说:“明明人已经跑回去,你们还向这里要人,这一定是你们捣鬼。”张金毛以为父亲已寻死或者被人所害,便立即找了十五、六人到附近各河及水坑寻找,并到百里以外的石家庄、正定一带寻找。共费时三天,花费小麦两石余,未找到下落。金毛着急了,要与诉讼对方拚命,经劝说才停止。但第九天上,任瑞英却在看守班找到了张洛利,说:“你这事怎么了结一下呀?”洛利说:“从前村中给解决过。”任瑞英即不问情由,又放洛利回村。群众说:“这算怎么回事呀!”
(二)五区王莽村妇女王淑凤常受丈夫打骂,从今年二月就到法院申请离婚。她一共到区里和县里跑了四十多趟(其中到县法院三十趟,每趟来回六十里,还要淌水。)累得时常生病。三个孩子因照顾不周,病死两个,剩下一个现在还病着。每次到县时,法院总是说:“你着什么急!法院不是光管你这一件事!不用再来了,等判决吧!”气得她经常大哭。六月间,法院判决离婚了。但对于夫妇分地问题,法院缺乏调查,因双方争持,连续判了四次,改了四次,至今未作最后决定。
(三)四区西王村妇女马瑞花离婚案,因村中调解之后马不同意,向县法院提出控诉。法院任瑞英回答说:“谁给你调解的你找谁去,我们不管。”马问:“我的事情是别人包办解决的,我不同意,不找你们管找谁管呀!”任说:“该管的管,不该管的就不管。”马又问:“什么事该管,什么事不该管?”任说:“你这事就不该管!”
类似的情况还很多,不能一一列举。希望新乐县人民法院在这次整风中进行检查。
杨士昌
“宽大无边 判决无效”编辑同志:
玉田县法院在处理民事刑事案件中,有许多问题。例如邢家的一件债务纠纷问题,政府传被告八次,欠债户一直置之不理,使原告等了八天,也没得到解决。李官屯一个妇女请求离婚,男方死不愿离,使女方去县六次,拖延三十二天才解决。吴家选村吴景刚与吴美华的土地纠纷,经村里处理,吴不同意,经区处理,吴仍不同意,后经县法院判决了,吴景刚仍不同意。但他既不上诉,也不执行判决,还在村中耍无赖。车王庄张部先与张部兰的房子问题,父母是部兰养活到老,房产由部兰继承。他父亲临终有遗言,并有契约为凭。可是张部先不同意。这问题在区上没得到解决,后经县人民法院齐审判员在该村说好到县解决。但至今一月多了,张部兰还没得到房子,问题还在搁着,气的张部兰大哭几次。在农村中有许多债务问题,法院判决某人还债,人家不执行,也没有办法。有些欠债户看到这种情形,便有钱也不还。这就使农村借贷陷于停滞。
在处理刑事案件上,也拖延的很利害。今春,我县十一区拿获路劫犯一名,该犯手持木棍打死一名行人。他们把该犯送到法院已有三月之久,不知如何处理。群众背后议论纷纷。我觉得无原则的宽大是不对的。如果坏分子受不到应有的处罚,就要影响社会秩序,这是违反人民的利益的。我希望各地政府注意此一问题。
玉田三区 郁自强
看管制度不严 犯人不断逃跑编辑同志:
沧县专区法院看守所对犯人管理不严,让他们自由出入,因此不断发生逃跑事件。一些罪恶大的犯人逃脱法网后,仍在危害群众。据我们所知,仅沧县公安局送去的案犯,即逃跑二十一名。
一、去年十二月沧县公安局查获伙匪王树贡、赵文会等六名,侦讯总结后,于今年二月二十五日送法院判刑。不到一月时间,王树贡即潜逃建国县一带活动,并扬言说:“要大干一次(指抢劫),死了是赚头!”赵文会亦于六月十四日外出生产时逃脱。
二、集伙偷盗犯王先布送法院三天即潜逃。现拿抉枪一支公开威胁群众说:“我就是偷东西、搞女人,政府逮捕我去怎么啦?!谁反映我的,我也知道,以后留点神吧!我非把你们治过来不可。”
以上案犯逃跑后,群众利益再次受到损害,惹起群众对政府的不满。我们建议沧县专区分院深入检讨,弄清责任,采取有效措施,保证今后不再发生此类事件。
孙志远、张凤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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