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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卫和平是各国人民的权利与义务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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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0-08-28
第5版()
专栏:

  保卫和平是各国人民的权利与义务
p·鲁登柯 南致善
乌克兰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检察长,前纽伦堡国际军事法庭苏联首席检察官 p·鲁登柯
世界拥护和平大会常设委员会斯德哥尔摩会议宣言,要求无条件地禁用原子武器,建立严格的国际管制以监督其执行,并宣布第一个使用原子武器的政府为战争罪犯,这个宣言受到了一切有善良意志的人们的欢迎。
世界各个角落的亿万普通人,对于这一符合全体进步人类利益和作为争取和平斗争强力手段的建议,都是热烈拥护的。
我们知道,侵略战争是军事罪行。在审判德日主要战犯的国际军事法庭规章及其判决书中,关于侵略战争的犯罪性,已经有了国际公法上的定义。
特别是审判德国主要战犯的纽伦堡国际军事法庭,在其判决书中承认“发动侵略战争不仅是国际性的罪行,并且是最重大的国际罪行,后者之所以异于其他军事罪行,只是因为它自身含有其余每一罪行的恶劣行为之集中形式”。
在联合国大会一九四六年十二月十一日会议上,确认了经纽伦堡军事法庭规章所承认的和在该法庭判决书中获得表现的那些国际公法上的原则。因而参加联合国组织的国家应承认侵略战争的犯罪性和参加设计、准备、发动与进行战争者个人所负的受审责任。(注一)
在二十五年以前——一九二五年六月十七日——大多数文明国家签订了一个特别议定书(日内瓦公约议定书)承认了广泛禁止化学战争和细菌战争之必要。
由此可见,使用化学武器与细菌武器早被认为是最重大的罪行。非常明显,使用原子武器也应无条件地予以禁止。原子武器是残酷的、惨无人道的、大规模毁灭人类的武器,它是攻击的武器、侵略的武器(注二)。使用这个武器,是要负受审责任的。
无论是谁以任何借口来反驳关于无条件地禁用原子武器和宣布第一个使用原子武器的政府为战争罪犯的绝对正义要求,就能因此而证明他是准备罪恶的原子战争之帮凶。
现在,当英美帝国主义者拾起了经苏维埃人民从希特勒匪帮手中打掉了的侵略的旗帜的时候,当他们又举起了新世界战争的火把的时候,在全世界一切正直人士的面前,特别有力地呈现了巩固民主主义和平的最重要任务。世界各国人民应加强反对新战争挑拨者的斗争,应加强反对反动派进攻和法西斯再起的斗争。
在巴黎召开的全世界拥护和平大会所宣布的“保卫和平乃是全世界各国人民的事业!”这一口号,对于一切拥护和平的人士说来:保卫和平是世界各国人民的权利与义务!
以美国为首的帝国主义阵营的战争挑拨者,正在日以继夜地制造新战争,所以战争的危机是巨大的。他们正公开地在准备这个战争。他们在自己的侵略计划中,非常重视大规模毁灭人类的手段、侵略的武器——原子武器与细菌武器。
可是,与战争挑拨者对抗的,有着以伟大苏联为首的强大和平阵营。
苏联最高苏维埃一致地支持了世界拥护和平大会常设委员会斯德哥尔摩会议宣言,并表示了愿与其他各国立法机关合作,以实现这些要求的决心。
苏联最高苏维埃显示了苏维埃人民对于和平的坚决意志并确信始终不渝地拥护和平、与各国人民合作的苏维埃政府,今后仍将不屈不挠地坚决执行这种与各国人民和平并友好相处的政策,将通过联合国组织采取必要措施,并利用其他一切方法来保证全世界和平与国际安全。
无法衡量的和平力量是胜于战争力量的。和平力量是无法估计的,它们在全世界中已成长和壮大起来了,它们是能够撕破新侵略战争的罪恶计划的。
历史经验教导我们,帝国主义者的军事冒险是注定要失败的。毫无疑义,如果英美帝国主义者,这些新出现的、妄图霸占世界的人们想要使用原子武器,一定遭受他们侵略政策的前辈——希特勒德国和帝国主义日本的命运。
和平与民主力量是一定胜利的。由伟大领袖约·维·斯大林所领导的强大苏联,站在日益增长的全世界和平运动的最前列,就是这个胜利的保障。
(注一)经联合国大会通过的纽伦堡国际军事法庭规章第七条:“不应以被告的职位,即他们的一国元首的地位,或负责官吏的地位,作为免除或减轻惩罚的根据”。
(注二)第六条乙项承认下列行为是军事罪行:“杀害和平居民……无意义地破坏城市与乡村,在军事上没有必要的破坏”。
第六条丙项把“在战争以前,或在战争期间屠杀和平居民”定为反人类的罪行。
(南致善译“和平拥护者”八月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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