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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应调整、改革和现代化建设需要 一批经济法规起草完毕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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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1-10-12
第1版()
专栏:

适应调整、改革和现代化建设需要
一批经济法规起草完毕
本报讯 据《中国法制报》报道:我国经济立法工作正在加速进行。一批经济法规已经由中央各经济部门草拟完毕,上报审议。
国务院经济法规研究中心常务干事会最近研究了如何加快经济法规(草案)的初步审议工作问题,决定对已经上报、有一定基础的法规草案进行讨论研究,统一思想认识,弄清调整对象和范围,抓住主要问题,提出解决办法,以便尽快报请国务院或全国人大(或人大常委会)审议批准颁发,以适应国民经济调整、改革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
今年第四季度,将对经济合同法、国营工厂法、外国企业所得税法、查处投机倒把条例、森林法(修订稿)、土地法、草原法、商标法、海上安全法、海洋环境保护法、矿产资源法、物价管理暂行条例、水土保持条例、涉外经济贸易合同暂行条例、开设工厂应具备的条件和批准权的规定、矿产资源开采批准权限的规定、城镇非农业集体经济的若干政策规定等经济法规(草案),进行讨论研究和初步审议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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