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6阅读
  • 0回复

高密县试行民办教师联教计酬责任制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1-10-13
第3版()
专栏:

高密县试行民办教师联教计酬责任制
民办教师的报酬有了可靠保证,解决了教学与种田的矛盾;把教师的教学成绩与实际利益结合起来,体现了按劳分配、多劳多得的原则;解决了多年来难以解决的男女教师同工不同酬的问题。
本报讯 据《大众日报》报道:山东省高密县为了解决好农村实行生产责任制以后民办教师的报酬和负担问题,在大牟家公社进行了“联教计酬教学责任制”试点,效果良好。
他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根据教育方针和教学大纲规定,对教师的政治表现、工作态度、业务水平、教学效果以及学龄儿童入学率、巩固率、留级率、合格率等,提出明确的要求和标准。教学成绩按不同年级提出不同要求,德、智、体诸方面全面衡量,依此对教师进行全面考查,分别评定为一等、二等、三等、试用4个等级。试用期为一年,期满达不到三等教师标准即辞退。(二)根据评定的等级给予不同的报酬,实行工资制。按照全社劳力全年平均收入水平,确定工资等级:一等每月50元,二等45元,三等40元,试用期35元,使多数民办教师报酬略高于或相当于同等劳力全年实际收入水平。工资来源,一是国家补助费,二是公社按一定比例从公益金和社员分配中一次筹足,列入公社教育开支,按月发放,并留出一个级差作为浮动工资,到年终评级时,按等级升降情况再作增补和减扣。民办教师实行工资制后,一律不包责任田、口粮田,教师口粮由公社统一筹集,定量按社办企业工人粮食标准供应。
这种联教计酬教学责任制,使民办教师的报酬有了可靠保证,解决了教学与种田的矛盾,有利于教师集中精力搞好教学工作;它把教师的教学成绩与实际利益结合起来,赏罚分明,体现了按劳分配、多劳多得的原则,有利于调动教师的积极性;男女教师按同一标准评级计酬,解决了多年来难以解决的男女教师同工不同酬的问题;民办教师能够在全社范围内统一调动,合理使用,克服了村队之间的不平衡,有利于加强民办教师队伍的管理。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