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沁源县委对干部社员加强政策和思想教育 保护集体财产 巩固集体经济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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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1-10-14
第1版()
专栏:

沁源县委对干部社员加强政策和思想教育
保护集体财产 巩固集体经济
本报讯 中共山西沁源县在农村普遍建立各种形式的生产责任制的同时,针对少数生产队出现的拆毁平分集体财产的现象,运用典型经验,加强政策教育和思想教育,保护集体财产,巩固集体经济,受到社员欢迎。
沁源县约有90%的队实行了联产到劳、包产到户和大包干的责任制,全县农业生产形势越来越好。尽管今年长期干旱,大秋作物长势比任何一年都好,山上山下一派丰收景象。但是,部分社队干部和社员对中央政策缺乏全面的理解,错误地认为经营方式改变了,集体财产也应分给社员,少数队出现了拆毁平分集体财产的现象,引起了人们的不安。
县委发现这些问题后,及时采取措施,组织社队干部和社员学习中央75号文件中指出的“要保护集体财产,不可拆毁平分”,“原有为群众欢迎,经济效果好的某些集体经营的生产项目要尽可能保留”等政策,使大家懂得:实行各种生产责任制,都是为了调动广大农民的劳动积极性,达到发展生产、巩固壮大集体经济和改善农民生活的目的,并不是改变集体所有制。县委及时组织了农、林、牧、副、工、农机、水利等七个调查组,深入重点社队,进行调查研究。他们根据当地实际情况,总结了管好集体财产的十个先进典型,作出保护集体财产的决定。对于林业、牧业、工副业和集体所有的房屋、仓库、畜圈、厂房、办公室等固定资产,都采取了加强管理的具体措施。
籍希晋 张玩月 宋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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