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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禁高校毕业生分配走后门 北京市纪委筹备组通告任何人不得批条子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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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1-10-14
第4版()
专栏:

严禁高校毕业生分配走后门
北京市纪委筹备组通告任何人不得批条子
新华社北京10月13日电 中共北京市委纪律检查委员会筹备组,10月10日向全市各级党组织和纪律检查部门发出关于坚决制止高等院校毕业生分配工作中不正之风的通告。
通告指出,自从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1979年7月发出《关于不准干扰大学毕业生分配工作的通报》以来,毕业分配工作中的不正之风有所纠正,但仍有极少数干部不够自觉,在自己或亲友的子女分配问题上,企图通过各种渠道走后门、谋私利。为维护党规党法,恢复和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坚决制止高校毕业生分配工作中的不正之风,特通告如下:
各级领导干部一定要坚持原则,带头执行党的政策和各项规定,严禁走后门,开后门,任何人不许批条子,不许派人到学校点名要毕业生,或要求将子女分配到指定单位和地区。如有此类现象,有关学校和分配单位应坚持原则,坚决抵制,并报告纪律检查部门,严肃处理。
各用人部门不得指名要毕业生。未经教育部和地方主管调配部门批准,不得以任何借口,擅自到学校、特别是到系里去挑选毕业生、查阅毕业生档案,或找毕业生本人谈话。如有这种情况,有关部门要坚决抵制。
教育毕业生应服从国家统一分配,服从国家和人民的需要,不允许自找工作单位。个别毕业生家庭确有特殊困难,符合有关政策规定需要作适当照顾的,应由其家长所在单位出具证明,送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出具证明的单位要实事求是,如发现伪造情况、出假证明等违纪问题,应报告纪律检查部门,及时进行严肃处理。
各级负责毕业生调配的工作人员,要坚持原则,秉公办事,不徇私情,不受贿赂;严格遵守保密纪律,在名单正式公布前,不得泄露;调配部门研究名单的具体情况,在名单公布后也不得泄露。
违犯上述规定者,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以至必要的纪律处分,有的还要党内通报或公开登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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