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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法治林 解除纠纷 龙泉县建立森林法庭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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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1-10-15
第1版()
专栏:祖国各地

以法治林 解除纠纷
龙泉县建立森林法庭
浙江省龙泉县森林法庭建立一年来,已办结山林案件75起,为保护森林资源、促进林业生产和社会安定发挥了积极的作用。根据《森林法》的要求,这个森林法庭,专门负责处理山林案件,调解仲裁山林纠纷。他们判处了一批罪犯,解决了有争议的山林面积近4万亩,解冻封存的木材1,200多立米、木材款2万多元。群众说:建立森林法庭,是实行以法治林、保护森林资源的有效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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