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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出现“科学热”,传统农业如何改造? 农业专家建议建立县级农业科技体系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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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1-10-15
第3版()
专栏:记者来信

农村出现“科学热”,传统农业如何改造?
农业专家建议建立县级农业科技体系
参加中国科学院农业现代化综合科学实验基地县的综合考察和工作实践的一批农业专家、科技人员建议,要建立和健全县级农业科学技术的体系。
他们指出,随着农业生产责任制的逐步建立和不断完善,农村出现了“科学热”,农民有了学习、采用先进科学技术的要求,我国的传统农业急需运用先进科学技术进行合理改造。
当前的问题是,广大农民特别是青年农民的文化科学水平低,不能适应对农业进行技术改造的要求;许多县的农业科技人才少,作用也没有充分发挥出来;不少行政管理干部缺乏科学技术知识,指挥生产不当,影响生产发展;许多县的农业科学机构不健全,先进科学技术得不到很好推广。
为此,这些专家和技术人员最近在黑龙江海伦县召开的一次会议上建议,建立和健全县级农业科技体系。这个体系包括五个系统:
一、建立科学普及和教育培训系统。一方面采用办学习班、技术夜校、技术报告会等各种形式,把现有农业科技成果传授给农民,提高他们的文化科学水平,使其具有采用先进科技成果的能力。另一方面,建议教育部门改一部分普通中学为农业中学或职业学校,逐步造就一代掌握农业科学技术知识的新农民。同时,大力抓好农业管理干部和农技人员的科技培训工作。
二、完善生产指挥参谋系统。目前,中国科学院试办的5个基地县,由农业科技人员组建科学技术指导委员会或技术室,当县委和县政府生产指挥和决策的参谋。这种做法,各地可作参考。
三、健全技术推广服务系统。把现有科技人员、土专家、技术能手等组织起来,建立健全县级技术推广站和各种技术服务小组,实行技术推广责任制,订技术合同,自负盈亏。可通过考试考核就地选拔人才,授予相当的技术职称。
四、建立科技成果商品化的供应系统。如建立生产和供应优良品种的种子、种畜、种苗公司,复合肥料公司,配合饲料公司等等,把科技成果变成商品,用于生产。
五、建立情报和研究系统。及时掌握国内外科技成果和先进经验,有选择地为当地农业生产服务。
本报记者 景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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