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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1-10-15
第4版()
专栏:答复

答复
赵白同志信中反映的问题基本属实。
今年7月,县教育局决定对全县中小学勤工俭学的情况联审互查。这次联审互查,共分4片,由每片的中学、中心小学负责人参加,共有35人。他们检查了15所中学、15所中心小学、17所大队小学。
检查组在检查中,白吃白喝,挥霍浪费,影响很坏。据初步统计,他们共吃大米、面粉300余斤,猪肉20斤,羊8只,折合人民币310多元。午、晚两餐有炒菜,少则4个,多则8个,每天晚饭都有酒喝。东片检查组由流水、永久、太平山、光明4个公社的中学、中心小学的校长或副校长等10人组成。他们在流水中学吃了6顿饭,花费75元。他们又在小青大队小学吃了5顿饭,除了学校自产面粉没花钱外,还花费27元多。两处吃喝花费达100多元。
检查组的35名同志所到之处,钱粮票分文没交。
为了严肃党纪,提出如下处理意见:
1、对检查组的同志进行严肃批评教育,让他们在本单位公开检查。
2、经济上实行制裁。对东片检查组负责人何福宽和直接操办伙食的流水公社中学副校长陈实悦、中心小学校长王福三同志,处以每人交招待费20元的罚款。检查组的其他成员和参加陪客的同志,每人每天补交1.5元。
3、县教育局作自我批评,防止今后类似问题发生。
4、将此问题通报全县。
中共长岭县委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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