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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青山常在绿树常荫——记革命烈士、护林英雄叶炳建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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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1-10-17
第2版()
专栏:通讯

为了青山常在绿树常荫
——记革命烈士、护林英雄叶炳建
今年2月5日(农历正月初一)深夜十二时许,安徽金寨县全军公社沙河店大队何家湾生产队会计高万龙正在护理生病的小孩,忽然听到对面平岭顶头杉树林里有伐木倒树的响声,立即警惕起来。他手持一把锄把,跑到共产党员、生产队长陈忠秀、副队长叶炳建家报告。随后,他们3人和另外两名社员分头向伐树的地点奔去。叶炳建、高万龙两人走到五里岗,发觉沿公路里侧的黑石坎有一片黑影,打开手电筒一照,只见一伙人坐在路边歇息,身旁靠山坡放着数根刚刚盗伐的杉树杆。叶炳建凭着他多年的护林经验,一看就料想这伙人很可能是偷树的,便一个箭步跨向前去,问道:“你们是干什么的?”歹徒们看势不妙,拔腿欲跑。这时,一个领头的家伙大叫,“不要跑,不要跑!”接着,这伙歹徒蜂拥而上,手舞棍棒,向叶炳建打来。叶炳建不畏强暴,奋力自卫,在手中唯一自卫的锄把被歹徒夺走之后,仍赤手空拳地同歹徒搏斗,不顾一切地拦住歹徒的去路。随后,这伙歹徒听到有“抓偷树的!”呼喊声,便拿起锄把和牛筋棍子朝叶炳建的头顶打去。叶被打倒在地,歹徒弃树而逃。
当队长陈忠秀带领高万龙、高福海赶来,只见叶炳建昏倒在杉树杆子上,被打裂的头顶鲜血淋漓。陈忠秀疾步上前抱起叶炳建,满眼泪水地大声呼唤:“叶炳建!叶炳建!”叶炳建吃力地抬起头,说:“不要管我,抓偷树的人要紧……”高福海急忙脱下自己的衬衣包住叶炳建头上的伤口,用板车把他送往公社医院,虽经医生多方抢救,终因颅骨破裂,伤势过重,医治无效。人民的好儿子、英雄的护林战士叶炳建停止了呼吸,年仅三十岁。
叶炳建是在党的阳光雨露下成长起来的好青年。他热爱集体,热爱山区。多年来,他不分严寒酷暑,不怕艰难困苦,同本队的干部、群众一起,日夜警惕地守护着集体的3,000亩山林,让这块绿色宝石一直镶嵌在方圆几十里的荒山秃岭间。
1979年元月的一天,叶炳建在巡山看林时,发现有8棵杉树被锯掉,埋在附近的雪沟里,尚未运走。他立即报告队里,并和高万龙等4名社员,在冰天雪地里轮流守了三天三夜,终于抓住了偷树人,收回了被盗伐的杉树。又一年冬天,为了查清本队南大山的杉树多次被人偷伐的案件,他和陈忠秀带领6名社员冒着漫天大雪,背着棉被、稻草登上山头,连续守了八天八夜。
有一次,叶炳建发现有两个青年在山上砍了两挑杂木条往下走,喝令他们站住,近前一看,是本大队一位副书记的孩子。叶炳建不怕得罪顶头上司,毫不犹豫地将杂木条全部没收,并对这两个青年进行了批评教育。还有一次,叶炳建听说自己的侄儿偷了队里的竹子,十分气愤,连夜走几里山路赶到他侄子家,直到没收了竹子,罚了款才算了事。
何家湾生产队正是由于有一批象叶炳建一样的护林英雄,十几年中,才顶住了一次次乱砍滥伐的歪风,实现了青山常在,绿树常荫。目前,全队森林覆盖率已达到85%以上,成为林业战线上的一面红旗,被安徽省人民政府命名为“护林先锋”。
叶炳建护林牺牲的消息传来,何家湾生产队的干部群众揪心似地悲痛。从2月6日清晨到傍晚,全队男女老少络绎不绝地来到叶炳建家里看望。
为表彰叶炳建用鲜血和生命捍卫山林的革命精神和英雄行为,中共金寨县委和县人民政府最近召开大会,号召全县人民向叶炳建烈士学习;安徽省人民政府于9月19日批准,追认叶炳建为革命烈士,并授予他“护林英雄”的光荣称号。
新华社记者 田文喜
新华社通讯员 查月明
(本报有删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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