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52阅读
  • 0回复

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佳木斯市制定道德公约见成效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1-10-17
第4版()
专栏:

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佳木斯市制定道德公约见成效
本报讯 记者段存章报道:黑龙江省佳木斯市制定和落实社会主义道德公约,加强对青少年的政治思想教育,社会治安明显好转,青少年犯罪率不断下降。
去年,佳木斯市委建议市人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了5名人民代表提出的关于《制定佳木斯市社会主义道德公约》的提案。市人大常委会在全市人民充分讨论的基础上,颁发了10条道德公约,佳木斯市还印发了《佳木斯市青工守则》、《五好家庭条件》等社会主义道德宣传材料。市广播处举办了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专题节目;文化局、文联等单位为道德公约谱了曲,培训了教歌员,在全市广泛教唱;各影剧院、大型商店运用幻灯、广播对观众和顾客进行宣传教育;市总工会举办了“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先进人物”报告会。各条战线还结合实际,开展“创办文明集体、争做五讲四美先进个人”的活动,有力地推动了全市道德规范教育和“五讲”、“四美”活动的深入开展。
佳木斯市把教育重点放在青少年身上。一方面宣传先进青年的模范事迹,人人争做维护社会治安的模范,另一方面用“浪子回头”的典型促后进青少年的转化。据统计,全市一年多来有1,300多名有劣迹的青少年有了明显转变,有246名跨入先进行列。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