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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批准建立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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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正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1-10-17
第4版()
专栏:

国务院批准建立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
新华社北京10月14日电 根据我国宪法中关于民族区域自治的有关精神,国务院已于1981年9月21日批复贵州省人民政府的报告,同意撤销兴义地区,批准建立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
新建立的自治州,以原兴义地区的行政区域为行政区域。自治州人民政府驻兴义县。
国务院同意撤销原兴义地区所辖的望谟、安龙、贞丰3个布依族苗族自治县和册亨布依族自治县,设立望谟县、安龙县、贞丰县和册亨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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