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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发展 量力而行 稳步前进 国务院作出加强旅游工作的决定 从实际出发,逐步走出一条适合国情日益兴旺的中国式的旅游道路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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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1-10-19
第1版()
专栏:

积极发展 量力而行 稳步前进
国务院作出加强旅游工作的决定
从实际出发,逐步走出一条适合国情日益兴旺的中国式的旅游道路
据新华社北京10月18日电 国务院于10月10日发出关于加强旅游工作的决定,指出要从中国的实际出发,逐步走出一条适合国情,日益兴旺发达的中国式的旅游道路。
决定说,中国式的旅游道路,就是要体现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发扬我国人民热情好客的优良传统,充分发挥我国的古老文化、山水名胜和多民族这些特点,开展具有中国特色的健康文明、丰富多采的旅游活动。通过旅游方面的工作,表现出社会主义的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扩大我国的政治影响,使旅游事业既为我国的对外政策和侨务政策服务,又为四化建设作出贡献。
决定说,今后一个时期,我国旅游事业的发展方针是:积极发展,量力而行,稳步前进。旅游事业是国民经济的一个组成部分。国务院各部门和各省、市、自治区人民政府,要把旅游事业的计划、财务,交通运输,物资供应,旅游商品的生产和销售,旅游资源的普查、开发和保护,旅游区、旅游点、旅游饭店、友谊商店的建设以及旅游人员的培训、教育、分配等,分别纳入国家和地方的国民经济计划。
决定说,旅游事业要实行“统一领导,分散经营”的管理体制。统一领导,就是统一计划、统一政策、统一制度、统一纪律、统一协调。分散经营,就是在统一领导的前提下,分工负责,分级管理,充分发挥各有关地方、部门、单位的积极作用,共同把旅游事业办好。旅游总局是国家行政管理机构,在国务院的领导下,负责统一管理全国旅游工作。非旅游部门不得经营对外旅游业务。不允许外商以任何形式在我国国内经营旅游业务,已经设了办事机构的要取缔。旅游对外联络工作统一由中国国际旅行社总社和中国旅行社总社(华侨旅行社总社)直接进行。各省、市、、自治区不搞对外联络工作,不直接对外招徕游客。
决定强调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合作,共同努力,把旅游工作做好。铁道、航运等部门要相应增加接待的客运能力,改善经营管理,适应旅游事业发展的需要。
关于旅游服务收费和旅游商品的价格问题,决定指出,既要体现我国对外政策和侨务政策,又要注意经济效果。
决定指出,旅游服务质量直接关系到我国的政治声誉和旅游事业的前途,一定要下决心抓好。要深入持久地开展以文明礼貌为中心的“五讲”、“四美”活动。所有旅游工作人员都要以高度的爱国热情,投入到这个活动中来,为祖国争光,做“五讲”、“四美”的模范。
关于国内旅游问题,决定说,近几年,我国国内旅游有很大发展。由于目前交通、食宿、游览点等条件较差,暂不宜提倡发展国内旅游。但国内旅游事关党和政府同群众的关系问题,要积极创造条件,并组织接待好旅游的群众。各省、市、自治区人民政府要把这项工作管好。要根据本地区的情况,组织各方面的力量,包括集体所有制单位和社队的力量,多建些普通旅馆,多增加些车辆,解决好服务、卫生、吃、喝、行、住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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