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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确认识生产资料优先增长的规律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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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1-10-20
第5版()
专栏:

正确认识生产资料优先增长的规律
张大简
三中全会后,党中央决定对国民经济进行调整,加快农业、轻工业的发展速度。这个重大的决策已初步收到了成效。但是,有人担心这样做违背了生产资料优先增长的规律,也有人根本否认这个规律的存在。现就这个问题谈几点看法。
第一,生产资料优先增长是在特定条件下扩大再生产的规律。有人说,马克思阐明的扩大再生产的前提条件,就是生产资料优先增长规律的客观依据,因此,只要扩大再生产,生产资料就必须优先增长。其实,在马克思的扩大再生产公式中,生产资料并不优先增长。列宁曾指出:“从上面所引的马克思的公式来看,根本不能得出第一部类比第二部类占优势的结论,因为这两个部类在这里是平行发展的。”(《列宁全集》第1卷第69页)生产资料优先增长作为扩大再生产的一个规律,是列宁首先明确提出的。列宁把技术进步引起有机构成提高的情况引入马克思的图式,得出了生产资料优先增长的结论。但列宁并没有把这个规律绝对化。列宁提出的生产资料优先增长的规律,是在机器劳动代替手工劳动从而引起有机构成提高这个特定条件下扩大再生产的规律,它并不否定在其他条件下可以有不伴随生产资料优先增长的扩大再生产。一、它不否定马克思所分析的那种技术不变、生产资料和劳动力及产品都以同比例增加的条件下的扩大再生产。二、它不否定主要依靠提高劳动效率而不是主要依靠增加劳动资料条件下的扩大再生产。三、它不否定主要靠投入更多劳动力而不是投入更多生产资料条件下的扩大再生产。四、它不否定在机器代替手工劳动以后,在技术进一步发展的一定阶段上,有机构成并不继续提高反而可能降低的条件下的扩大再生产。五、它更不否定在生产资料的生产已经过于膨胀而消费资料的生产严重不足的条件下,有必要在一定时期内优先发展消费资料的生产以解决比例失调问题。例如我国在国民经济的调整时期,就是如此。这样的扩大再生产,当然也说不上生产资料优先增长。
总之,任何规律都是有条件的,不弄清规律发生作用的条件而到处乱套,并不是尊重规律,而是违背规律。生产资料优先增长的规律并非扩大再生产的普遍规律,而是特定条件下扩大再生产的规律。
第二,在我国实现四个现代化的历史阶段,总的看来,生产资料优先增长的规律将继续发生重要的作用。近来有一种根本否认生产资料优先增长是客观规律或否认这个规律也适用于社会主义经济的意见。持这种观点的人没有看到,列宁所说的机器劳动代替手工劳动引起有机构成提高这种客观条件,在生产发展的一定历史阶段上是必然要出现的;只要出现这种条件,生产资料的优先增长就是一种客观必然性。我国目前正处于从手工劳动向机器生产过渡的阶段,劳动者特别是农业劳动者的技术装备程度还很低,这是我国劳动生产率低、人民生活不富裕的根本原因。因此,在我国实现四化的整个过程中,除了要发展知识密集型和劳动密集型的生产,主要将依靠提高劳动者的技术装备来扩大再生产。生产资料优先增长规律,将作为一种长期的趋势,发挥它的重要作用。当然在运用这个规律来指导我国经济建设时,必须充分考虑我国的实际情况。我国是一个社会主义国家,生产的目的是满足人民群众的消费需要,消费资料的生产应该受到高度重视,生产资料的生产应该更好地为消费资料的生产服务。因此,两大部类的发展速度应该趋于接近而不应相差悬殊。而且由于我国人口多,资金严重不足,手工劳动和半机械化、机械化、半自动化、自动化的技术将长期并存,这就使得生产资料的优先增长更加不能过多过快。如超越了客观的可能,将引起国民经济的混乱。
第三,当前调整国民经济是为了解决过去片面优先发展重工业所造成的比例失调,以便今后能够更好地利用生产资料优先增长的规律为四化服务。既然生产资料优先增长是适应国民经济各部门技术改造对生产资料提出的需要,那么生产资料生产部门的发展方向,它的内部结构,它的发展速度,必须符合国民经济各部门对生产资料的需要。确认生产资料生产优先增长的规律,并不是说生产资料生产可以脱离消费资料生产,脱离人们的消费需要而孤立发展。在两大部类相互依赖关系中,归根到底是第一部类依赖于第二部类;第一部类的发展方向、规模、速度要以第二部类的发展方向、规模、速度为转移,归根到底要以人们对消费品的需要为转移。但是,我们过去长期违背了这一点,片面优先发展了重工业,使农轻重之间、两大部类之间比例关系严重失调。我们现在进行国民经济的调整工作,正是为了使两大部类的比例关系协调起来,以便今后能够更好地利用生产资料优先增长的规律为实现四化服务。根据我国的现状,一定时期内适当降低重工业的发展速度,并不是轻视重工业,而是为了改变畸形的经济结构,使重工业和农业、轻工业更好地结合起来,为重工业的健康发展打下牢固的基础,为重工业更好地发挥它的主导作用创造良好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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