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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日报》开辟“道德法庭”专栏 运用社会舆论建设精神文明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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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1-10-21
第3版()
专栏:报刊巡礼

《贵州日报》开辟“道德法庭”专栏
运用社会舆论建设精神文明
本报讯 《贵州日报》应广大读者和有关部门的要求,在8月14日第三版开辟了“道德法庭”专栏。
这个栏目的任务是,通过揭露违反社会公德的人和事,发表公众的评论、意见,向广大群众(包括当事者本人)特别是广大青少年进行共产主义道德品质教育,从而使大家增强道德观念,建设精神文明。“道德法庭”所要解决的问题,仅限于道德品质方面。对触犯党纪国法的人和事,由纪律检查部门和政法部门负责,但读者也可以通过“道德法庭”向有关部门提出具体建议。同时,允许被批评的当事者本人实事求是地陈述自己的意见。被批评的当事者的陈述如与事实不符,“道德法庭”应予驳回。
该报在同天发表通讯《这是谁家的道德?——记一位姑娘的不幸遭遇》。事件的主要情节是这样:贵州省区域地质调查大队女工李××原是农村姑娘,1979年元月来队当了工人。队团委干部刘辉(该地质大队党委主要负责人兼纪委书记的儿子)在向她虚伪表白爱情,玩弄、糟踏她的同时,又背着她追求另一名女工陆××,并且肯定了关系。这时小李已经怀孕,刘辉却翻脸不认账,声言要和陆××好下去。不久,小李忍受极大的痛苦,生下一个女孩子。出院后,她怀着满腔悲愤,将初生婴儿送到刘辉家里。刘的父母暴跳如雷,大声辱骂。刘辉反诬小李非法侵入住宅,把小李母女赶出门。
通讯发表后,在半个多月的时间里,收到了上百封读者来信,这些来信强烈谴责刘辉的不道德行为,批评了刘辉父母袒护其子的错误行为。根据这些读者来信,“道德法庭”刊登了2期反应,摘登了6封来信。
该报在9月17日、9月25日、10月9日的“道德法庭”专栏里,还先后发表了《虐待妻子儿女应受谴责》、《这桩“喜事”的背后……》、《忤逆子虐待父亲,众乡亲怒不可遏》等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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