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庙滩公社工交办展销门市部 倒卖冒牌自行车受到经济制裁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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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1-10-24
第3版()
专栏:

庙滩公社工交办展销门市部
倒卖冒牌自行车受到经济制裁
本报讯 湖北省谷城县庙滩公社工交办展销门市部非法出售冒牌“飞鸽”自行车,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查获,扣留冒牌车43辆,没收汇款5,200元。
7月初,该门市部经理托人到河北平乡县定购冒牌“飞鸽”自行车200辆,然后进行声张:“谁买飞鸽车,先交钱开票,后发车子!”一下子轰动了周围群众,一周之内,群众订购了51辆,每辆180元,共收款9,180元。7月14日,“飞鸽”自行车到货。在出售过程中,受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检查、扣留。
经过检查,证实这批“飞鸽”自行车全系冒牌,是利用废旧杂牌零件拼凑起来的,质量低劣。如三角架是旧货翻新,前后挡泥板是用铁皮手工砸成,座垫卡子是用罐头盒皮做的,商标是用非法套购标牌粘贴上去的,不少滚珠轴承是旧的,有的里面只有三个钢珠……群众买了这种自行车,骑不动,推也费力气,他们说:这真是“坑人”车!
最近,经谷城县人民政府同意,作出了经济制裁:扣留没收汇款,冒牌车削价出售,亏损由展销门市部自负,对该门市部经理罚款200元。
卫光明
编后
倒卖冒牌商品,是商品流通中的一种不法行为,它既损害名牌产品的声誉,又扰乱市场秩序,损害消费者的利益。各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采取措施,严禁冒牌货上市。如果发现,一定要迅速追究,严加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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