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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重申各部门各单位必须严格遵守财经纪律和规定 没收用不正当手段购买的81辆小汽车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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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1-10-24
第4版()
专栏:

济南市重申各部门各单位必须严格遵守财经纪律和规定
没收用不正当手段购买的81辆小汽车
据新华社济南10月23日电 济南市人民政府最近作出决定,对济南印刷研究所等84个单位,采用不正当手段擅自购买的81辆小汽车全部无偿没收。
近年来,济南市一些单位不顾大局,无视有关规定,不经批准,采取不正当手段,购买小汽车。今年4月和8月,济南市组织有关部门对全市违反财经纪律、私自购买小汽车的事件进行了检查,并决定对1980年以来购买的81辆小汽车,一律无偿没收。没收的车辆由市统一分配,价款收入上交市财政局。被没收车辆的单位,如符合配车条件,必须另办报批手续,并另付价款。
济南市人民政府还就此事向全市发出通报,重申各部门各单位必须严格遵守国家财经纪律和规定,自觉接受监督;违反者都要分别情况,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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