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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风俗习惯和宗教生活不能混为一谈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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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正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1-10-25
第5版()
专栏:书信往来

民族风俗习惯和宗教生活不能混为一谈
各民族的风俗习惯与他们所信仰的宗教有联系又有区别,不能混为一谈。
民族是历史上形成的有共同特征的稳定的共同体,宗教不是民族形成的必备条件,人们并不是因有共同的宗教信仰才组成一个民族。我国有回、维吾尔、哈萨克等10个民族信仰伊斯兰教,蒙古族和藏族也信仰一种宗教,但他们的民族风俗习惯却不一样。各民族不同的风俗习惯是由各族地理环境、生活条件和历史发展种种因素所决定的,宗教有一定影响,但不是主要因素,更不是唯一因素。把一个民族的风俗习惯和宗教生活混淆起来,是不符合实际的。
回族主要来源于西亚,俗称西域回回,至今还有学习阿拉伯文化的传统。我国回汉杂居已有千余年历史。这种生活条件使回族人逐渐改用汉语,汉语已基本上成为回族的共同语言。但在回族语言里一直存在着汉语中没有的、属于阿拉伯语、波斯语的词汇。对于回族这些原有的词汇,不能说它是“行话”,或只是宗教界用语。至今回族人习惯用阿拉伯语称兄道弟和问好,家庭与商店、饮食店喜用阿拉伯文写一些吉庆话贴在墙上或门框上。只要排除宗教迷信内容,应说这是有民族特点的文化和风俗习惯,不能说是外来文化。回族人还有淋浴、爱干净、饮食卫生要求严格等优良传统习惯。但自从清真寺被作为单纯的宗教机构改革后,设在寺内的卫生机构也没有了,回族内部互相联系,集中活动的地点也没有了。如同泼水节、中秋节、圣诞节一样,尽管都与宗教或神话有联系,人们并不把它当作纯宗教节日对待。我们对大、小尔代节,也应如此。在这些节日中,除宗教活动外,还有各族不同的风俗习惯性活动,它的民族性早已超过宗教性。我们对民族文化和各种风俗习惯也应当肃清“左”的影响,作具体分析,不能一律视为宗教迷信落后而加以排斥。
回族人有喜食牛羊肉、不食猪肉的生活习惯。对此,党的政策是尊重的,但在实际生活中往往被当成迷信、落后而受到歧视。其实远在伊斯兰教尚未创立之前,这种饮食习惯就已成为阿拉伯地区的传统。因为回族主要来源于阿拉伯地区,所以传留下来了这种生活习惯。黎巴嫩信奉天主教的阿拉伯人、分散在世界各地的非伊斯兰教徒犹太人,因来源于阿拉伯地区,至今也不习惯吃猪肉。可见,不吃猪肉主要是生活习惯,并非单纯是宗教禁食问题。
历代反动统治者蓄意制造民族矛盾,经常利用猪挑起回汉之间的纠纷。这种长期的历史因素造成回族人对于猪比其他信仰伊斯兰教的民族更反感,他们认为猪是与民族气节不相容的不洁之物,因而在思想感情上厌恶猪,甚至有过敏性恶心;加之习惯有相对顽固性,对多数回族人来说,不吃猪肉实属厌食而不食的习惯问题。以吃猪肉为进步,向不吃猪肉的回族人施加压力,是自觉不自觉地不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的行为。
回族人有的不信教,特别是解放后,很多回族人早已不信教了。见到回族人就称“在教人”是不对的。认为回族人如不信伊斯兰教,就不能再算是回族的观点更不对。一个人的信仰是可以选择也是可以改变的,但生来是何种民族是不能选择也是不能改变的。有些汉族人对不信教的回族党员、干部、积极分子还保持本民族的风俗习惯不理解,说什么“共产党员还迷信”,“革命多年的干部还信教”,“积极分子思想落后”。这种族教不分的观点,是“只承认有回教,不承认有回族”的大汉族主义思想的影响,应该警惕和纠正。
回族内部也有族教不分者,特别是有些宗教界人士认为回族人必须信回教,否则就是假回回,这也是不对的。应严格尊重不信教的自由。
正确地对待不信教的回族人,自觉地尊重他们的风俗习惯,从而促进民族团结,具有迫切的现实意义。北京 杨得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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