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71阅读
  • 0回复

关于基本建设的几个问题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1-10-26
第5版()
专栏:

关于基本建设的几个问题
李梦白
近三年来,基本建设战线贯彻执行党中央关于国民经济调整、改革、整顿、提高的方针,在缩短战线、控制规模、确保重点、狠抓投产、试行基建投资拨款改贷款、整顿施工队伍、扩大企业自主权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绩。多年来不断膨胀的基本建设规模开始得到控制,投资方向有所改善,重工业投资有较大压缩,轻纺工业和非生产性建设投资比重上升。大多数在建工程进展情况良好,计划年内建成投产的项目,绝大多数可以按期建成投产。计划新增27种主要产品生产能力,绝大多数均可按计划完成。城镇住宅、高教用房和商业冷库等建设任务也完成得较好。
当前需要很好解决的一个关键问题是,如何使基本建设更好地促进国民经济的健康的发展。
首先,要认真执行“先挖潜、后新建”的方针。我国现有几十万个企业,生产潜力很大。近期发展生产,主要应靠这些企业的“挖潜、革新、改造”,而不要再象过去那样,一想到发展生产,就要铺新摊子,上新项目。目前“挖革改”中的问题是,资金多头下达,项目审查不严,物资缺乏保证,致使“挖革改”的作用也远没有充分发挥。解决的办法,可考虑:用各种资金搞的“挖革改”项目,均由各级主管生产的综合部门统管起来;“挖革改”项目与基本建设项目分列两本计划,由计划部门综合平衡制定,有关部门分别归口管理和监督实施。与此相适应,各设计和施工单位,均应拿出相当的力量,象承担基建任务那样,积极地为“挖革改”服务。
其次,要继续严格控制建设总规模。建国以来,经济建设中的经验教训,就是建设规模的几次大膨胀导致国民经济比例严重失调,给我国的经济建设造成很大损失。要保持国民经济持续稳定的发展,并有一个切合实际的发展速度,就必须认真贯彻量力而行的原则,合理确定建设总规模,使之同国家的财力物力相适应,特别是应当根据物力的可能而定。从近期国家财力特别是物力的可能,以及历史的因素来考虑,今年的基本建设规模是比较适当的。问题是建设总规模仍存在迅速膨胀的趋势。一是今年计划内有部分施工项目投资未打足,计划外又用其他资金安排了一些建设项目,执行结果必然会超过计划规模。二是三年来停缓下来的500多个大中型项目,多数尚未明确定性停建或缓建,已定性的也是停建的少、缓建的多,许多项目仍在待机而上。三是有些部门和地方正在准备新上大中型项目30多个,其投资规模约达今年计划投资总额的80%。
为了巩固三年来缩短基建战线的成果,最好把近二三年的建设总规模大体稳定在今年的水平上。“挖革改”的投资规模应与基建投资规模综合平衡,以保证全国建设总规模,即全国固定资产投资规模,真正同国力相适应。
第三,要切实加强能源、交通、建材工业和城市基础设施的建设。我国能源、交通、建材等工业,长期以来就是国民经济中的薄弱环节。这两年,在全国基建规模作了较大压缩的情况下,它们的在建工程规模也都有所削减。如不迅速增加它们的投资,则今后三五年内新增生产能力将大大少于前几年。这种状态如不迅速改变,会影响今后国民经济发展的速度,甚至使我们的经济陷入困难的境地。因此,现在就需要下大决心,在“六五”期间宁可少搞些别的项目,也要增加这些薄弱环节的投资,使这些部门能够得到真正的加强。
城市基础设施,包括城市及工矿区范围内的给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道路等,是改善城市人民生活和发展经济的必不可少的基础设施。我国城市基础设施严重不足,失修失养,由来已久。例如全国城市日缺水量即达880万吨,迫使一些工厂停产,一些新建企业无法开工。不少住宅盖起来了,由于水、电、气、路等配套设施跟不上而不能及时交付使用。“六五”期间,应充分发挥国家、地方和企业的积极性,各方协力,把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搞上去。
第四,大力抓好骨干项目的建设。每个五年计划期间建设一些骨干项目,是发展经济所必需的。这些骨干项目,一定要事先做好可行性研究和建设前期工作,切实改变过去某些大项目先上马后论证的那种违反基建程序的作法。在计划安排上,也要改变过去按部门和地区搞“水平法”分配投资和一年一定的作法,而应把投资落实到项目上,对每个要上马的骨干项目,都应根据技术经济论证结果,经过综合平衡,确定其投资规模和合理工期。
第五,稳步推行经济责任制。基本建设投资由国家拨款改为银行贷款,是基建管理上的一项重大改革,也是建设项目实行经济责任制的一种有效形式。两年来的试点工作证明,这一改革的效果是好的。明后两年要积极推广,除无偿还能力的部门或单位的建设项目外,其余可争取全部实行贷款。继续实行拨款的项目,也可考虑实行投资包干制度,以改变过去普遍超支、敞开口子花钱的现象。在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之间,应恢复全面的承发包制度,普遍签订合同,按合同办事。优质、节约、提前完成者受奖,反之受罚。各个单位内部都要加强经济核算和岗位责任制,正确处理国家、集体和个人的利益。
与上述情况相适应,要加强基本建设的立法工作,逐步地做到各项工作都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当前尤其要抓紧各种标准、定额、规范的修订工作,以利于加强技术管理和推行经济责任制。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