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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航院实行学生品德评等评语制度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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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1-10-27
第3版()
专栏:

南昌航院实行学生品德评等评语制度
南昌航空工业学院从上学期开始,实行学生品德评等、评语制度。学院党委认为这是解决学生中思想政治工作软弱无力的一个办法。
品德评等、评语制度规定:品德等级分为优、良、中、差四等。凡一学年中两个学期学习品德被评为“优”者,可评为“三好”生。每个学年都评为“三好”,同时毕业设计、毕业论文又特别优秀的学生,授予“三好优秀毕业生”称号,分配时优先向重要单位推荐。累计2—3个学期被评为“差”的或最后一学期被评为“差”的学生,不能毕业,只作修业,期满分配工作。累计四次被评为“差”的,令其退学。每学年的评语和等级都装入档案,作为毕业时择优分配的重要依据。评定的方法是:自我鉴定,群众评议,班主任和政治辅导员写出评语和等级,由系里核定。本人不同意,可保留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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