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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委召开纪律检查工作会议 严肃处理一起用公款互相吃请的事件 给予有关领导干部党纪处分并让他们退赔饭费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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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1-10-30
第3版()
专栏:

北京市委召开纪律检查工作会议
严肃处理一起用公款互相吃请的事件
给予有关领导干部党纪处分并让他们退赔饭费
本报讯 记者刘时平、王钟人报道:10月27日,中共北京市委第三书记贾庭三主持召开了全市区县局,市直属企事业和大专院校领导干部参加的纪律检查工作会议。会上,北京市委纪委筹备组转发了西城区纪委、市物资局党组纪检组《关于处理西城区物资供应管理处和市机电公司机械供应站动用公款互相宴请大吃大喝问题的通报》,指出这是一起比较典型的违纪案件,要求用它作教材,对全市各级干部进行一次教育。
北京市物资局机电公司机械供应站借用西城区物资供应管理处的房屋办公,并在同一个食堂吃饭。这两个单位动用公款大吃大喝由来已久。仅从1980年元旦算起到今年8月,共开支5,948.03元。今年夏天,机械供应站要搬迁,物资管理处党组在党组书记、主任王福祥主持下开会决定,以每人3元的标准设宴“欢送”机械供应站全体人员。并确定由党组成员、副主任林汝琪主持操办。与此同时,原机械供应站支部书记赵云亭,副书记、主任耿寿山,支委、副主任夏东坡也在一起研究,并请示机电公司副经理兼经理部主任李兰菊同意,“答谢”对方。欢送宴会在7月25日举行,为了讲排场,特意由西郊餐厅请去3名厨师,借了全套细瓷餐具,买了大量副食、烟、酒。两个单位150人一起大吃大喝,每桌14菜1汤,1瓶白酒,20瓶啤酒,花公款781.49元。8月8日,机械供应站表示答谢,回请物资管理处。鉴于上次有人喝得酩酊大醉,到处呕吐,不雅观的“教训”,改变办法,做成熟食,化整为零,分份到人,花去公款1,247.78元。上述“欢送”和“答谢”宴会共花公款2,029.27元,平均每人13.58元。他们这样挥霍浪费,给党造成了很坏的影响。群众纷纷向上级机关揭发了他们的问题。市纪委筹备组通报决定,给予西城区物资供应管理处有关领导干部王福祥、林汝琪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党组成员、副主任崔伯延,党组成员、储运科长艾长如,参加研究决定宴请和吃喝,责令深刻检查,免予处分。以上4人每人退赔50元。其他党组成员责令检讨,退赔自己的一份。市机电公司有关领导李兰菊,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赵云亭、任耿寿给予党内警告处分,夏东坡责令深刻检查,免予处分。以上4人每人各退赔50元。其他支部委员责令检查,退赔自己吃的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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