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邯郸市物资局私分自行车 邯郸市委采取措施及时查办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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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1-11-02
第2版()
专栏:

邯郸市物资局私分自行车
  邯郸市委采取措施及时查办
本报讯 据《河北日报》报道:最近,中共邯郸市委就邯郸市物资局擅自分发700多辆自行车一事,采取措施,及时查办纠正。
今年4月,经邯郸市计委领导同意,市物资局用求援剩余钢材,与天津市协作办公室签订了一个用300吨钢材协作900辆自行车的合同(实发钢材250吨,实到自行车850辆)。在这批自行车即将发来之前,邯郸市委收到一封群众来信,揭发市物资局要给职工分发自行车的问题。市委当即批示计委认真查办。计委党组根据批示专门开会进行研究,决定自行车到货后不准动,并待查明情况向市委汇报,听候处理。会后立即通知了物资局党委书记苏建宗。就在这种情况下,物资局党委仍在8月22日将752辆分了下去。
邯郸市委认为,物资局擅自分发自行车是一个严重问题。一、这是不认真执行中央要纠正不正之风的指示;二、利用物资部门的地位和工作之便搞特殊;三、在上级明确指示不准动的情况下,仍然将自行车分发下去,是目无组织、目无纪律的行为。
为了挽回造成的恶劣影响,防止此类问题的再次发生,邯郸市委采取了四条措施:一、要求物资局党委和苏建宗分别作出深刻检查,尔后根据检查情况再作处理。二、责成物资局党委在做好思想工作的基础上,将所分发的自行车收回。强调各级领导干部和党员带头交回。三、由市纪委和计委抽调干部组成工作组,协助物资局党委进一步核实情况,并帮助他们认真检查。四、市计委党组对这一事件也负有一定的领导责任,必须作出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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