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茶冲公社建房“约法四章”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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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1-11-03
第2版()
专栏:

  茶冲公社建房“约法四章”
湖南省双峰县茶冲公社就建房问题“约法四章”:坚持先利用荒山,尽量不占或少占耕地建房;由集体统一规划、全面安排,不能自己乱占宅地;严格审批手续,建房需经申请,群众讨论,逐级审批;自行乱占宅基建房的,限期拆迁,还要赔偿损失。由于公社约法严明,加上做思想工作,全社占用水田建房的歪风被煞住了。
                胡卫平 匡梅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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