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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委处理“出售军工木材”事件 李甲寅被撤销党内外职务刘劭清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牟取的非法利润上交国库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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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1-11-04
第3版()
专栏:

  河南省委处理“出售军工木材”事件
  李甲寅被撤销党内外职务刘劭清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牟取的非法利润上交国库
本报讯 记者王德华报道:河南省国防工业办公室党组副书记、副主任刘劭清,党组成员、副主任李甲寅,趁国防工业调整之机,擅自转移、高价出售大量军工专用木材,牟取非法利润20多万元。最近,中共河南省委批准省委纪委筹备组的意见,给予李甲寅撤销党内外职务的处分,给予刘劭清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牟取的非法利润上交国库,并通报全省。
1979年,由于国防工业进行调整,河南省军工企业生产任务减少,木材指标节余3,500多立方米。这批木材,按规定应如数上报。但主管物资和基建工作的李甲寅却不让统计人员上报。同时,刘劭清向省国防工办物资站负责人布置:将这一部分木材指标交给郑州市郊委,由他们出人、出钱到东北和南方突击催运。木材调来后,理应存放到两个军工仓库。但李甲寅担心被上级发现后调走,经与刘劭清商量,将这批木材转移到郑州市南阳路木器厂存放。他们的这些决定,一直没有和河南省副省长、国防工办党组书记岳肖峡商量,也不顾党组其他成员的反对。
1980年,他们又瞒报木材1,500立方米。到今年4月,共瞒报木材8,100多立方米,胶合板14,000多张,大部分都转移存放到郑州市南阳路木器厂,并给这个厂管理费6.9万多元。
这批调进来的木材,本应由省国防工办物资站具体负责管理,但李甲寅却背着党组和物资站大多数同志,一手管了起来,擅自转卖。他直接指定3名新调来和借来的同志管理木材,不受物资站的领导,与他“单线联系”。调拨木材时,只要李甲寅批个条子,即可发货。从1979年以来,他们共转卖给郑州市郊区、302库、河南省直机关等75个“关系户”和其他非军工单位木材4,700多立方米,胶合板4,000多张。其中,转卖给个人的木材180立方米,胶合板7 40多张,每张只收款7元。经李甲寅个人批准转卖的木材就有3,500多立方米,胶合板3,000多张。
李甲寅等人在转卖木材中,还违反国家的物价政策,擅自涨价和变相涨价。这样,这批木材除郑州市南阳路木器厂转卖非法牟利8万多元外,省国防工办又从中牟利20多万元。这笔收入,另立帐户,逃避财政监督,乱支乱用。经李甲寅批准,已动用7.2万多元,用于弥补国防工办宿舍楼基建超支款等项。由于李甲寅为“关系户”大开方便之门,一些单位多次给他送去鲜鱼、鸡子、水果等,其中一部分没有付钱。
在李甲寅等人的影响下,河南省一些国防工厂木材管理相当混乱。据8个厂统计,从1979年以来处理给非军工单位和私人木材3,000多立方米,胶合板2,500多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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