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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依然存在歧视妇女的现象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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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1-11-04
第7版()
专栏:

  世界依然存在歧视妇女的现象
华田
前年联合国大会第34届全体会议通过的《消除对妇女的任何形式歧视公约》已于今年9月3日起正式生效。公约要求各国制定法律,禁止歧视妇女并采取特别措施实施男女之间的平等权利。这个公约的通过和生效,对于近百年来世界争取女权和妇女解放运动是一种促进。同时它也从另一方面告诉人们,目前世界上男女不平等的现象仍未消除,因此才有制定公约的必要。
同工不同酬
目前,在不少国家和地区,重男轻女,男尊女卑,妇女受歧视,低人一等的现象仍不同程度地存在。许多国家在法律条文中允许妇女同男子享有就业、教育等平等权利,但实际上并没有实现。
例如男女同工不同酬的现象即使在发达的工业国家也很普遍。据西德《世界报》最近报道,欧洲一些国家女职工工资占男职工工资的百分比分别为:瑞典87%,意大利86%,丹麦86%,法国77%,荷兰75%,奥地利7 4%,西德72%,比利时70%,英国70%,瑞士68%。在美国,1979年女职工的平均工资只是男子平均工资的60%。日本“男女同工同酬”的规定已有30年,但男女职工工资差别很大。1981年女工的工资只是男工的50.3%。
就业难
在资本主义国家里,企业主一般都不愿意雇用女职工。女大学生和有未成年子女的妇女最不受欢迎。因此,在失业大军增长的国家里,妇女就业更加困难。去年美国的妇女就业率是52%。今年比利时40万失业者中,23万为妇女。有的妇女没有办法只好去做工资特别低的计时工。据报道,日本近年来的妇女计时工多达256万。在意大利有250万妇女从事没有合同、工资微薄、劳动保护极差、劳动时间特别长的“黑劳工”。
在职妇女要保住工作也不容易。经济危机一来,被大批解雇的又是妇女。如1972年12月日本经济发生严重危机,大批女职工被解雇。
1 974年一年就裁减了15万人,1 975年又裁减了5万人,因此,有人说女职工是资本家的“景气安全阀”。
没有同受教育的权利
妇女受歧视的另一个较普遍的现象是妇女没有同受教育的权利。在全世界文盲中大约三分之二是妇女。这个问题在发展中国家尤为突出。如在北也门,90%的妇女是文盲。盛行早婚的地区,结了婚的男孩子可继续读书,而女的就得留在家中从事劳动。在日本妇女受教育的虽多,但是,女大学生读家政、护士的较多,学理工科的很少。而学家政、护士的多数在毕业后是回到家中为自己小家庭服务。
妨碍妇女获得平等权利的很大因素是结婚和生育子女。在美国,不少企业里妇女已争得产前产后休息六个多月的权利,但是不带工资。在另一些企业中,怀孕的妇女往往被开除。有的妇女因害怕被解雇,只好隐瞒怀孕实情,继续工作。
陈规旧习的束缚
在第三世界一些经济文化比较落后的地方,妇女还受到封建、宗教、民族等陈规旧习的束缚,身心受到摧残。如早婚、童婚在一些国家还很流行。印度的童婚是古老风俗,法律上虽已禁止,但在一些地区特别是乡村还很流行。据北方邦统计,1971 年不满1 5岁的新娘占该邦结婚总数的51.4%。在南也门和北也门,因为早婚,孕妇死亡率高达15—30‰。
男女不平等的现象存在是与一定的社会制度和社会发展水平相联系的。这种现象,不会因为联合国通过一项公约而得到消除。目前,许多国家都在提倡女权,也出现了各种宗旨不同的妇女解放运动。但是,要真正改变歧视妇女的现象,只有在实现真正的社会平等、消除一切压迫、剥削的现象以后才有可能。因此,世界妇女问题的根本解决,还要经历一个很长的斗争过程。(附图片)
美国妇女上街游行,反对歧视妇女,要求平等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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