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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北人民监察委员会设置意见箱 吸收群众意见纠正干部错误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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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0-09-02
第3版()
专栏:

  西北人民监察委员会设置意见箱
吸收群众意见纠正干部错误
【本报讯】据西安群众日报消息:为了贯彻监察工作的群众路线,更多的收集人民的意见,西北军政委员会人民监察委员会曾于四月下旬在西安市东、南、西、北四关及钟楼、火车站等处,设置人民意见箱六个,三月来共收到意见七十三件,其中大部分均已及时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告诉原提意见人,初步奠定了监察工作与广大群众直接连系的基础。
在这七十三件意见书中,控告干部违法失职及铺张浪费者二十一件;不同意法院判决,请求重新处理者三件;控告恶霸、特务破坏捣乱及欺诈群众者十八件;向政府建议及质询者十九件;求职及请求离婚者三件;请求处理房屋及债务纠纷者二件;控告群众吸食毒品、违犯社会秩序者七件。提意见者百分之六十七左右没具姓名。西北人民监察委员会对这些意见很重视,一部分直接处理,一部分转令下级监委调查处理并作报告,不属人民监察委员会工作范围者,则函各有关主管部门处理。由监察委员会转各有关机关处理的案件,绝大部分均能及时得到回复。如陕西醴泉县某人检举该县电讯局职员王庶五有官僚主义作风,由监察委员会函令陕西省监察委员会调查处理。陕省监委会得到醴泉县电讯局的报告,详述王庶五确有作风不好的表现,已在整风中进行了初步检讨,并继续作深刻反省。又如陕西省长安县杨国安、杨尚谦等六人控告该县曹堡区第四乡农会主任杨国栋、行政主任李汉臣等贪污案,陕省监察委员会委员师乐天、延学孔二人亲往该处调查真相,并召开村民大会,让原告及被告双方发表意见,然后作了适当处理。这些意见的处理,初步奠定了监察工作与广大群众直接联系的基础。因为监察委员会为新机构,广大群众及干部对之尚不十分了解,经过这些案件的处理,群众和干部对人民监察工作有了相当的认识,有助于今后监察工作的开展。意见箱的收获说明了监察工作走群众路线的重要。意见箱设置时间虽短,收到意见尚不多,但却包括了来自各方面群众的意见。这种“十目所视”的监督将使一些干部的错误得到及时的揭露与纠正,并引起其余干部的警惕。在西北人民监察委员会的意见箱设置时期内,曾发现坏分子破坏意见箱,如扯坏封条,击坏箱子等。为此,西北人民监察委员会已请有关机关注意,并请爱护人民意见箱的广大群众共同予以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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