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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实行经济责任制后出现的新问题 清远县对企业加强管理监督 及时纠正损害国家利益的不良倾向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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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1-11-06
第2版()
专栏:

解决实行经济责任制后出现的新问题
  清远县对企业加强管理监督
  及时纠正损害国家利益的不良倾向
编者按:企业实行经济责任制,是经济改革的方向,这一点不容怀疑。但是也应该看到,这项工作发展很快,以致有些地方有些企业的条件并不具备,也实行了这项改革,发生一些问题。广东清远县经济委员会,注意解决实行经济责任制后出现的新问题,对企业加强管理和监督,是十分必要的。
本报讯 据《南方日报》报道:广东省清远县经济委员会对企业实行经济责任制时,除了对生产好、贡献大的企业和职工,给以正当的经济利益之外,还注意对企业加强管理和监督,及时纠正损害国家利益的不良倾向,在国家多得的前提下,企业增加积累,职工增加奖金。
清远县经委从1978年在企业中实行经济责任制后,较好地解决了企业中长期存在的“吃大锅饭”问题,调动了企业和广大职工的积极性,许多企业不仅扭转了亏损,而且利润一年比一年增加。这时,在企业中,有少数人片面追求多发奖金,不惜损害国家利益。县经委研究分析了这些情况后认为:企业靠艰苦奋斗,用革新挖潜等正当的方法和手段取得的正当的经济利益,一定要按照党的政策加以维护。但与此同时,必须对企业加强管理和监督,决不允许一些人乘机钻空子,弄虚作假,化大公为小公,化公为私,违法乱纪,使国家的利益受到损害。为此,县经委不断对各个企业的干部和职工进行教育,使大家以国家的利益为重。处理国家、企业、职工三者关系时,首先要保证在国家多得的前提下,企业才能增加积累,职工才能多拿奖金。在加强思想政治工作的同时,县经委还指定一位领导干部和一些业务熟练的财会人员,配合财政、银行等有关部门,加强对各个企业的管理和监督,及时纠正那些不顾国家利益,采取不正当手段滥发奖金的不良倾向。去年年底,县里有一家工厂搞帐外经营,将获得的1万多元利润,以“股份红利”为名,全部分给干部和工人。县经委发现这一问题后,认为这家厂这种化公为私的行为,严重损害了国家利益。于是,除了责成这个厂的领导作检讨,并把他们的错误进行通报批评之外,还决定分别不同情况给予经济制裁。
在加强国家监督的过程中,县经委还注意引导各个企业走挖掘企业潜力,提高经济效果的正道获得超额利润。因此,全县17家国营企业今年1至9月发给职工的奖金,虽然比去年同期略有增加,但各个厂对国家的贡献更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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