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勿以善小而不为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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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1-11-06
第5版()
专栏:思想评论

  勿以善小而不为
温立平
三国时刘备的临终遗诏里有这样一句话:“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刘备在他的一生中,是不是实践了这个原则,可以另作讨论。他所说的善与恶,同我们的理解也不尽相同。但是,这种对待善与恶的态度,时至今天还是可取的。
现在,我们所讲的善与恶,是指对国家、对人民、对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有利还是有害,有利的,是善,有害的,则是恶。对于这个善与恶,我们应当象刘备主张的那样,从“小”字上着眼,遏恶扬善。善,再小也为之,使之积累并发扬光大;恶,再小也不为,以求防微杜渐。
应当说,绝大多数干部、党员,对于善与恶,是有着明确的认识和正确的态度的。他们一心一意地为人民办好事,不办坏事。近来报纸上刊登的一些领导干部亲自抓城市群众吃豆腐难、吃饭难、做衣难、上厕所难等问题,切实解决了群众的疾苦,深受群众欢迎。还有一些领导干部不吃请,不受礼,不搞“关系户”,这些都反映了我们的一些干部能从点滴做起,保持和发扬我们党的优良传统。但是,也有另外一些干部、党员,这些年来,善恶观念不那么清楚了,对待善与恶的态度不那么严肃了。他们也许对“大善”不无向往,可对“小善”,却往往不屑一顾;他们也许对“大恶”不无警觉,可对“小恶”,却总是满不在乎。他们对于党所提倡的、人民群众欢迎的许多好事,往往嫌是“小事”而无动于衷,不愿去做,反而强调什么“大事还忙不完,穿衣吃饭的小事,谁管得了!”而对党所反对的、人民群众深恶痛绝的事,则常常趋之若鹜,毫无愧色地去干。诸如搞庸俗关系学、产品“试用”、大吃大喝等等不正之风,他们都敢于“小小地”去搞,还振振有辞地说:“我也没犯法,这点小问题算得了什么?”
这种对待善与恶的错误态度,严重地腐蚀干部、党员的思想,涣散人心,助长各种歪风邪气,是我们当前反对不正之风、恢复和发扬党的优良传统的一个严重思想障碍。
党员、干部中出现这种错误态度,原因是多方面的。十年动乱,党的优良作风被摧残破坏,善与恶的观念被搞得混乱、模糊了,这是一个原因。从当前来说,一个重要的原因是,工作中是非不清,赏罚不明,群众对干部、党员还不能实行充分有效的监督,这就使得一些干部、党员,站在个人主义的立场上,对善与恶采取了错误的态度。在他们看来,为“小善”是不合算的,不见得会给自己带来什么好处;而为“小恶”,则是不赔本的,不会给自己造成什么损害,既不会受到党纪国法的追究,更不会危害他们的权力、地位和既得利益,相反,还可以占到不少便宜,满足自己的私欲。这样,他们也就心安理得,自以为得计了。
要克服这种错误态度,需要做多方面的工作。从干部、党员自身来说,则要从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出发,对这个问题有个正确认识。我们说,从具体行为看,小善小恶同大善大恶,是有量和质的差别的。然而,善再小,终究是善;恶再小,终究是恶。虽然小,往往同人民的利益有更直接、更广泛的联系。同时,大小也是相对而言的,有些问题看起来是小事,在一定条件下则是影响党的威信、关系广大群众切身利益的大事。我们的干部、党员,如果都能见“小善”而为之,象雷锋那样,多为群众办些好事,解决一些具体问题,或是在抵制歪风邪气、维护公共秩序、爱护公共财物、搞好环境卫生等方面,起个带头模范作用,都会给党增添光彩,得到群众的信任和拥护!
党风的端正,社会风气的好转,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建设,仅仅依靠一般号召是不行的。需要每个党员、每个干部从一桩桩具体的小事做起,切切实实地做出成效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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